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中心组织开展学习《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信息来源:【人事科】【信息时间:2021-01-29 14:42】 【阅读次数:1次】

 2月29日下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岳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议由工程建设交易科科长曾嵘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鼓励与倡导、规范与遵守、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专门设置了7条鼓励行为和10条倡导行为,明确规定了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条例》还明确,任何单位和公民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对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行为进行批评、投诉。文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除对违法行为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处理,还可由相关部门“予以曝光”“通报”外,更多的是对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提出的要求。

 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条例》,强化执行意识,提高落实能力,为提升城市文明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