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中心组织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信息来源:【综合部】【信息时间:2022-08-24 15:46】 【阅读次数:1次】

 8月22日,中心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就《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党组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何四军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5月26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将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社会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将进一步发挥好社会信用在创新社会治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会议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社会信用的概念、对守信与失信主体激励和惩戒措施、失信行为的定义及如何认定、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和解读。

 何四军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条例》出台正当其时,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举措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是对单位组织、市场主体和个人的行为的引导,也是有效的约束,更是积极的保护。何四军要求,要通过深入学习《条例》,自觉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自身工作实际生活相结合,不断提高守信意识,提升自我综合素养,发挥干部职工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应有的示范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