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评标专家抽取现场的服务,现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417号、《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湘财购〔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19〕9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交易中心专家抽取服务的范围。进场交易项目(含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首次抽取、补抽和打印及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评委专家、抽取、补抽和打印。
第三条 市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负责评标专家抽取、补抽和打印服务工作。
第四条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流程: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的要求准确详尽填写表内全部内容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盖章。
(二)原则上在项目开标前半天,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汇同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交《抽取专家委托证明》、身份证明和《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并登记签字由监督人员进入评委抽取室,按审批同意的专家类别及专业通过电脑系统随机进行评委抽取、监督。
(三)抽取评标专家时必须有招标单位代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员同时在场。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员对抽取评标专家全过程负责监督。
(四)业主监督进入抽取室抽取评委及打印评委名单必须先寄存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原则上不能更换业主监督。
如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业主监督,业主单位必需出具加盖公章变更说明。应当在项目开标前10分钟提供,逾期不予打印专家名单。
(五)业主监督拿到评委名单请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评委信息。
(六)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工程类评委)开标前10分钟请业主监督携带身份证原件到102室专家抽取室打印评委名单。超过开标时间不再打印评委名单。
第五条 岳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评委抽取及打印流程
(一)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登录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自行抽取评委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业主监督进入抽取室打印评委名单必须先寄存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
(三)业主监督拿到评委名单请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评委信息。
(四)岳阳市政府采购系统(新库)评委名单请业主监督携带好单位委托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间到点准时到102室专家抽取室打印评委名单。超过开标时间不再打印评委名单。
第六条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专家抽取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由主场负责评标专家抽取工作。
第七条 出现评标专家临时请假不能出席,或因故不能完成评标、因回避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被取消当次评标资格等情况时,启用应急专家库进行补抽。
第八条 除招标人代表、行政监督人员以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专家抽取室。
第九条 参与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专家名单。
第十条 评标专家抽取的全过程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