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公告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华容县

华容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二期工程(第二次)工程总承包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3-10-12 15:50】 【阅读次数: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容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二期工程已由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发改概审【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容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华容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华容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二期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华容县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二期工程(第二次)(标段名称)。

2.2 建设地点:华容县章华镇、三封寺、治河渡、禹山、万庚、鲇鱼须、北景港、注滋口、团洲乡等乡镇。

2.3 建设规模:扩建更新改造泵站37座等,招标金额11092.58万元,总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本项目为排涝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技施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服务周期至竣工验收为止,施工周期(含设备采购)为33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部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7 其他要求: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进行保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独立体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和工程概算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人成员单位(设计单位)完成过一个工程概算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设计或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 /  专业/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专业/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法人代表或牵头人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为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3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 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yueyang.gov.cn/index.htm)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0730-2966692、0730-2966691)。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092232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容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华容县港西中路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0730-32072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南湖新区棠溪人家南区五街2801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8075734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