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警务通终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18】000302;采购项目编号:YYZC(HNHG)-201808160(2);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如下:若本项目单个合同包中采购单一品目或有明确主要投标产品的,对该单一品目或主要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主要投标产品以招标文件注明内容为准)。
注:(确定有效投标人标准)评标委员会对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各家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技术指标(参数)部分进行比较审查,以符合技术指标(参数)真实性和唯一性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如不同投标人对同一品牌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符合资格性要求和技术商务符合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进入最终评审,若有效最低报价相同的,则由评委会按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择优确定。
现更正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若本项目单个合同包中采购单一品目或有明确主要投标产品的,对该单一品目或主要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主要投标产品以招标文件注明内容为准)。
注:(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标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获选人。
2、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评标工作将按修改后的要求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四、更正日期:2018年10月22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联系人:熊主任 0730-882302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欧丽君 0730-8180189)
地 址:岳阳市路灯管理处办公楼三楼
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冯科长 0730-885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