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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9-01-07 00:00】 【阅读次数:1次】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政府采购项目

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8]0898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CCG201803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四、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P78页:平江县财政投资项目协作评审咨询服务费标准 

平江县财政投资项目协作评审咨询服务费标准标人收费不得高于以下标准

协作评审咨询服务计费项目

(差额分段)基准费率                  (比率单位:‰)

协作评审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起点

100万元

101—500

501—1000

1001—2000

2001—5000

5001万元

(元)

以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以上

清单编审/索赔/补偿/遗留项目及符合性合同价审查

600

6.00

5.00

3.00

2.40

1.60

0.60

根据被审方提供的评审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同期同类工程招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等进行审查,为合同洽商提供依据。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

600

2.00

1.50

1.00

0.80

0.50

0.30

根据被审方提供的财务决算报表情况,据实对交付使用资产及相关财务费用等进行详细、完整地收集汇总与核算,出具相应报告。

投资估、概算、造价指标测算或决策参考价审查

600

1.50

1.20

500万元以上按湘价服等有关现行文件执行

根据设计方案或估算的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或指标分析,出具符合性概算审核报告,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政府采购/招标控制价及非合同类预算清单价审查

600

4.00

3.00

500万元以上按湘价服等有关现行文件执行

根据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控制价计算规定,对招投标清单项目“量价费”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经答疑反馈程序后,出具相应报告。

竣工结算及事后造价复审结论性包干计价项目审查

800

6.00

5.00

500万元以上按湘价服等有关现行文件执行

根据被审方提供的初审意见,据实对工程项目“量价费”进行全面详细审查、复核,并经被审方核对确认程序后,出具相应报告。

说 明

①实行有限差额分段与近二段累进制计费。如:第一项审定金额设为300万元,即超过100万元且低于500万元时,100万元按3‰计费,其余200万元按2.5‰计费,以此类推。第三至第五项表中已明确的500万元以上(未细化分段)项目,以及上表未明确的其他咨询服务类项目,可按湘价服[2009]81号文件或其他相关文件并按近二段累进计费执行。因评审性质要求,需通过采购招标或委托特定专业咨询公司协作评审的,按招标文件或委托协议执行。

②第一至四项(预算类)评审服务费以审定金额为基数。单项(或单项合同)预算评审报告服务费最低计费为600元,最高计费为8万元。不计核减核增绩效费,且核减率为“零”的基本服务费最高计费为3000元。特殊评审项目,可根据跟踪考核实际情况,按有关文件给予奖励与费用补偿。

③第五项(结算类)评审服务费以报审金额为基数。单项结算评审报告的服务费最低计费为800元;核减率为“零”的基本服务费最高计费为3000元;核减率非“零”的基本服务费(以核减率1%为基准)计费文件分两类计算,不考虑复审系数,核增数只计基本费不计绩效收费。单项(以一个主合同为一单项)结算项目的最高基本计费为10万元;核减率1%以下不计绩效费;核减率1%以上计绩效费且不封顶。

④咨询服务费结算考核与下浮。单项(以一个主合同为一单项)咨询服务费结算在3000元以内不下浮;超过3000元以上按不低于20%下浮;超过3000元以上且下浮后低于3000元按3000元包干结算;基本计费基数为3000万以上的项目按近二段累进计费且不下浮。咨询费服务费结算应结合协作服务质量考核情况及市审计核减率等综合因素计算;因评审工作需要跟踪现场,或赴省市以外考察取证的咨询服务项目,按有关文件给予费用补偿或奖励。

 

此项表格取消,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此表。现更正为: 投标人收费标准应当不高于平江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咨询服务单位收费管理办法。

2、招标文件P54页

备注:收费标准应当不高于《平江县财政投资项目协作评审咨询服务费标准》的规定,收费标准栏可填写是否同意按《平江县财政投资项目协作评审咨询服务费标准》收费。现更正为:备注:投标人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平江县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咨询服务单位收费管理办法,收费标准栏可填写是否同意按《平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规定的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执行。

其他事项不变。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平江县财政局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139740700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6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30-3119899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