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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PPP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11-15 00:00】 【阅读次数:1次】


一、项目实施机构名称: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临湘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PPP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临财采计[2017]C087

代理机构编号:LXZCZB-2017047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结果:

(一)成交社会资本: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八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主要成交条件:

1、项目内容与范围

(1)项目总投资约72270万元,建设滨江产业区(临湘市江南镇儒溪社区)、三湾园区(临湘市长安镇街道办事处)两处工业园区。

滨江产业区:项目用地总面积201086.35㎡,建筑面积260463㎡,包括25栋标准厂房、邻里中心等。

三湾园区:项目用地总面积77070㎡,总建筑面积95005㎡,包括12栋厂房、1栋仓库。

(2)本项目建设范围和具体内容,以经政府审批的设计图纸为准,建设规模以政府批复为准。

(3)社会资本方接受政府对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范围合理调整,由此对建设工期、项目融资等产生的影响,双方协商解决。

2、项目合作期限

(1)项目建设期:6个月(2018年4月主体实施完工);

(2)项目合作期:符合PPP项目合作期限要求(以双方协商为准)

(3)项目保修期:建设工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约定执行。

3、项目运作模式

(1)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社会投资方。

(2)中标社会资本采用现金出资形式,与临湘市政府委托的出资方:湖南临湘富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园投资”)根据约定股权比例(80%:20%)成立项目公司(SPV)。

(3)经临湘市人民政府授权,工业园管委会将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特许经营期内)在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

(4)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能够正常运行的上述工程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公司成立

(1)本项目资本金设为30%,约为人民币21000万元,首期到位资本金为10000万元。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股东合同》社会资本占股80%,政府方占股20%,在规定时间内出资到位。

(3)本项目的项目公司注册时间,双方约定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30天内,依法成立。

(4)项目公司为本项目的贷款(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融资主体,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责任。

(5)项目公司在缴纳各种税款、弥补上年度亏损及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的盈利,由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5、项目内部收益率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本项目税前投资内部收益率【7%】。

6、项目建安工程下浮率

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本项目建安下浮率【4%】

7、项目回报机制与考核

(1)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其中使用者付费来源于出租标准化厂房的收入,其收益不足的缺口部分,由政府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给予补足,该缺口补助以临湘市人大决议文件的形式纳入相应还款年度的财政预算。

(2)甲方组建项目绩效考核小组,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移交期全过程进行考核。

(3)绩效考核主要是从项目管理、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运营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内容。运营期考核结果与“运营维护费”支付挂钩

8、项目建设

1、本项目根据相关法律约定,由项目公司与乙方中具备施工资质的社会资本方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甲方参与合同监管)自行建设,禁止非法分包和转包。

2、项目参考乙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建设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组织和管理,确定项目进度和计划,经甲方认可和审核。

9、项目运营

(1)本项目的运营主体为项目公司,或经甲方认可后,项目公司可以委托有运营经验的团队和公司。

(2)结合乙方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运营部分,明确项目的运营组织、项目运营计划与运营方案和运营保障。

10、项目前期费用

本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由政府方先期垫付的部分费用,需计入项目总投的部分,待项目公司成立后,以现金返给项目实施机构。

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的前期工作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并向相关方支付,依法依规计入项目总投资。

11、项目履约保障措施

(1)本项目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3000】万元。

(2)项目运营维护期履约保函金额为【500】万元。

(3)项目移交缺陷责任期履约保函金额为【1000】万元。

(4)项目公司自费购买和维持适用法律要求的保险。

12、政府配套及相关支持

本项目由政府方先期或者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用地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及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施工许可,并参与配合项目贷款等(政府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担保)。

以上事项办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项目公司支付,按实审核后计入总投。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柳杨、周建辉、毛靖、刘庆九、许阳、段营欣、李志云

八、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丁其华、胡明、阮岳军、李春保、杨爱斌、彭凯、姚志友、许阳、李志云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临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许阳      联系电话:13807401987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 系 人:陈素惠     电话:13974088537

十、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五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