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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白杨湖总部经济港PPP项目资格预审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06-21 00:00】 【阅读次数:1次】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白杨湖总部经济港PPP项目是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投资建设PPP项目)中的子项目,经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的委托,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白杨湖总部经济港PPP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6-FW(YY)-072)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白杨湖总部经济港PPP项目

1.2建设地点:湖南城陵矶新港区

1.3项目授权主体: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1.4项目采购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

1.5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1)A项目:环湖道路及景观工程长约3公里,道路宽9米(具体以规划为准)。

(2)B项目:总部基地与公共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约600亩(具体以规划为准)。

   1.6 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20亿元。

1.7实施模式:(1)A项目:环湖道路及景观工程采用BOT模式运作,即建设-经营-移交,在项目合作期间,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权益完好的移交给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项目合同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2) B项目:总部基地与公共配套设施采用B00模式运作,即建设、拥有、运营,由项目公司投资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招商、运营、管理等工作,产权归属项目公司,由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相关建设指标以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为准)。

    其中A项目和B项目同步进行,A项目在项目公司取得B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开始实施。

   1.9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湖南省和岳阳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1.10招标内容: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环湖道路及景观工程采用BOT模式运作,总部基地与公共配套设施采取BOO模式运作,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

(1)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有社保登记证或申请人近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2.2申请人特定资质条件:

(1)申请人具有投资建设能力和招商运营能力;

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以PPP方式参与投融资的项目业绩(不限类别、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

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等各类社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各类项目;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16年总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30亿元,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5亿元,营业收入不得低于 30亿元,净利润不得低于2.5亿元。且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注: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5)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最多的单位。

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2.1(1)、(2)和2.2(1)、(3)、(4)、(5)、(6)、(7)项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方应满足上述2.1(1)、(2)和2.2(2)、(5)、(6)、(7)项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应提供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21日至 20176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持有社保登记证或申请人近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授信证明、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请提供以上原件供评委审查)。

3.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12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7 年712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

7、其他说明: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湖南省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

联系人:张苡苡

电话:0730-84225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嘉美大厦1105室

联系人:李女士、唐先生

电话:0730-8864801

采购监管机构: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肖宇       

联系电话:0730-842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