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的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应急建设环保督查整治项目(包2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应急建设环保督查整治项目(包2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岳财采计【2018】107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TYHZB201804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万元) |
2 |
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项目 |
一批 |
44.2 |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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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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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项目 |
详见技术部分要求 |
(1)质量保证期:免费质保期1年。 (2)免费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与4小时响应上门维修服务。 |
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付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质保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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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社保登记证或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岳市文明办联[2015]10号)精神,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资质要求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要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26日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岳阳市湘天国际花园天音阁A座4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确认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岳阳市铁山供水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13507301618
采购代理: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岳阳市湘天国际花园天音阁A座401室
联系人:王岳成 联系电话:0730-8296208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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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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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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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提供法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被授权人来报名的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或社保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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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岳市文明办联[2015]10号)精神,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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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提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