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桃林镇、长塘镇、坦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18)B046,委托代理编号:HNTYHLXCG-20180704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桃林镇、长塘镇、坦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18)B04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套) |
预算 |
1 |
临湘市(桃林镇、长塘镇、坦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 |
350 |
1922824.08元 |
4、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1 |
临湘市(桃林镇、长塘镇、坦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 |
主要建(构)筑物为四格净化池(2.0m³生化池+1.5m³人工湿地池),材质为玻璃钢,共350套。(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工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完工; 建设地点:桃林镇、长塘镇、坦渡镇;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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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玻璃钢产品、玻璃纤维制品或玻璃钢等环保设施设备(含玻璃钢化粪池)的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提供法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被授权人来报名的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4、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岳市文明办联[2015]10号)精神,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资质要求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要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确认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湘地址: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
联系人:廖洋 联系电话:0730-3754099
采购人:临湘市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及桃林河流域特色小镇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侯次平 联系电话:1387403168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谢弘 联系电话:0730-3977599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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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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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具有玻璃钢产品、玻璃纤维制品或玻璃钢等环保设施设备(含玻璃钢化粪池)的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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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提供法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被授权人来报名的提供被授权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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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和《关于印发<岳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岳市文明办联[2015]10号)精神,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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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