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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9-10-14 17:06】 【阅读次数:1次】

一、采购条件

华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经华容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华容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采购人为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华容县区域范围内

3、采购内容和规模:

为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数据资源统筹化、惠民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精细化、数字经济特色化”的智慧华容规划,真正做到“建设运营一体化”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统筹,华容县拟采取 PPP 模式启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项目范围覆盖华容县城区及主要建制镇。

项目包括智慧关爱(医疗养老)、智慧交通(出行)、智慧教育三大体系及配套设施与公共服务部分。具体建设规模以政府批复为准。

4、政府采购编号:华财采计【2019】087号

委托代理编号:HRZCZB04-G19041  

5、项目合作期限:15年

6、项目投资:约30155.21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7、项目运作方式:

(1)项目拟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持股80%,政府指定机构持股20%)。

(2)经县政府授权,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能够正常运行的上述工程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华容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3、项目名称:华容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

四、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4)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投融资、偿债能力;

(2)注册资本: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千万元(50,000,000);

(3)财务要求: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陆千万元(60,000,000);

(4)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300,000,000)的银行授信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等效文件。

(5)申请人截至2019年6月,有2个及以上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业主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申请人基本资质条件,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特定资格条件,视为申请人满足特定资格条件。

(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人,资格预审先采用合格制确定初步入围单位,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2、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4、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21日, 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供应商认为此资格预审公告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容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万能 

联系电话:187112928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张蓓

联系电话:0730-86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