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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原梅仙粮点房地产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国有产权科】【信息时间:2019-12-12 15:01】 【阅读次数:1次】

平江县原梅仙粮点房地产拍卖公告

受湖南旺云米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下午3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一室(狮子山南路与民兴路交汇处)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附带条件

原梅仙粮点位于平江县梅仙镇育才路与花坪路交汇处西南侧,总用地面积5503m²,其中:A地块5231.15m²,B地块271.8m²。宗地上建筑物有粮仓、商铺、办公楼、车库、住宅楼等;总建筑面积约3864.88m²(该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现状为准)。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价值和质量,平江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梅仙镇城镇建房详细规划要求,出具了《关于平江县商务粮食局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梅仙粮点)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 (平自规条[2019]    号)文件,将A、B地块纳入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建设开发。本次拍卖范围为A地块,B地块(房改住宅楼)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但考虑到该标的特殊情况,特设立竞买附带条件如下:

1、原梅仙粮点宗地拍卖后的建设,必须符合梅仙镇城镇建设整体规划,具体详见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江县商务粮食局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梅仙粮点)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平自规条[2019] 71号)。

2、原梅仙粮站内未纳入评估拍卖的住宅楼共12户私人住宅(占地面积271.8㎡,建筑面积991.36㎡,由买受人依约另行收购,安置处理方式按照有关拆迁补偿的政策执行,即其经济补偿费用和房屋安置由买受人按湖南旺云米业有限公司与住户签订的协议(附后)执行。该12户土地面积未纳入评估范围,但已进入整体规划设计条件。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成交价金额的5%另行交纳款项,作为梅仙镇人民政府用于处理周边环境、村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和后期工作经费,收费方式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款,由湖南旺云米业有限公司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代收,连同委托方承担的5%一并上缴。

4、拍卖成交后,涉及产权过户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负担,但12户住户安置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税费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二、拍卖宗地用规划控制指标及要求

(一)用地说明:

1、用地性质:商贸市场用地兼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5503m²,其中:A地块5231.15m²,B地块271.8m²(合约7.85亩,以实测为准);

3、用地范围:北至用地红线,西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四季路;东至用地红线(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开发强度:

开发强度:用地面积5503m²;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54m,容积率≤2.0,其他建筑退让和间距、竖向标高、地下空间等详见《平江县商务粮食局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梅仙粮点)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平自规条[2019] 71号)。

三、拍卖标的咨询及展样: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止,展样地点:原梅仙粮点;咨询地点:平江县政务办证大厅斜对面本公司平江点,有意者请到该处报名登记领取拍卖资料。

四、报名登记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本公司平江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预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12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六、联系电话:15367048555(李)    0730—8675888(办)

0730—8215160(市场监督)

七、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本公告在《岳阳晚报》以及“中拍平台”和“湖南省拍协网”网站等媒体同步发布。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