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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第十四、十五 、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4-11-28 15:47】 【阅读次数:1次】

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十四、十五 、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发改审〔2024〕60号、岳发改审〔2024〕81号,项目业主为岳阳市林业局,主要建设内容总体规模580236.3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面积61140.2亩、封山育林面积297045.9亩、退化林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222050.2亩。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9256.2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1.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岳阳市,包括云溪区、君山区、岳阳县、华容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等7个县(市、区)

1.2.3标段划分: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共划分为16个标段招标。

1.2.4本次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岳阳市东洞庭湖流域河湖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第十四、十五、十六标段;

1.2.5本次招标的标段、实施地点、工程内容、招标控制价及计划工期:

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工程内容

招标控制价(万元)

计划工期

第十四标段

临湘市长江-黄盖湖(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为2281.79万元

其中:

工程费:2179.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71万元,地方配套/自筹578.76万元

调查设计费:35.3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76万元,地方配套/自筹10.61万元

预备费:66.9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自筹66.95万元(不可竞争费用)

36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

第十五标段

临湘市京港澳高速(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为3191.59万元

其中:

工程费:3048.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43.25万元,地方配套/自筹805.23万元

调查设计费:49.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63万元,地方配套/自筹14.84万元

预备费:93.64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自筹93.64万元(不可竞争费用)

36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

第十六标段

临湘市药姑山(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为5883.78万元

其中:

工程费:5619.9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125.19万元,地方配套/自筹1494.76万元

调查设计费:9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3.84万元,地方配套/自筹27.36万元

预备费:172.63万元其中地方配套/自筹172.63万元(不可竞争费用)

360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

1.3招标范围:完成各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作业设计)、后续设计技术服务等,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所需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审定的施工图内所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1.4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行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现行林业造林绿化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执行。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文”中农林行业林业工程或营造林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对专业和人员的配置要求);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林行业(林业工程)或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范围中含林业作业设计调查)。满足以上①②③④项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即可。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

2.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或森林经营与培育专业或森林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

2.6拟任本项目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须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

2.7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调查规划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或营造林工程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

2.8拟任本项目的设计团队至少须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3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其他设计人员均须具备调查规划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或营造林工程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9.1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各方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物。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同一标段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此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此标段投标。

(7)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2.9.2联合体投标规定

(1)同一家设计单位只能与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在不同招标公告下的标段投标(即只能对每个招标公告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同一家设计单位最多可以中7个标段,但所中的每个标段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技术负责人均不能重复。

(2)同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在不同招标公告下的标段投标(即只能对每个招标公告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同一家施工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

2.10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n不要求

o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2.11财务要求:

o不提供。

n提供: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12信誉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2.13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o不得参加投标

n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为初步设计附图版本。

2.14其他要求:上述“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社保查询资料”,近两个月内”指2024年9月1日-10月31日。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发改委法规科,电话0730-8880485。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0730-2966691。

9.2本项目建设单位需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政策,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减量化措施。

9.3地方配套资金作为暂定金额列入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林业局

地址:岳阳市求索东路8号

联系人:张鸿

电话:180730159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Q1、A2、A3栋1401号

联系人:彭湘(项目负责人)、谭建勋、李月容

电话:0731-84118600、1787234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