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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TOT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4-03-25 16:16】 【阅读次数:1次】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岳阳市岳阳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岳楼发改审〔2023】202号、218号,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主要建设内容低洼易涝区域进行排渍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9438.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资金及区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EPC+TOT;

1.2.2  建设地点: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对岳阳楼区14个低洼易涝区域进行排渍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座泵站、设计总规模11.61 立方米/秒;新建雨水管道 38800米,排水主管DN2000 长度 410米,新建雨水沟 27320米,排水沟清淤 33290米。

1.3 项目合作期限:EPC建设期为1年。特许经营合作期暂定为30年(自项目资产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

1.4 招标范围:

(1)特许经营权转让及运营维护;

(2)EPC:岳阳楼区枫桥湖、枫树岭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从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以发包人核发的施工图为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图、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1.5 项目特许经营权为项目区公共设施使用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区公共建筑使用经营权、市政设施使用经营权、公共场地使用经营权、公共设施冠名及广告设置经营权、其他公共设施使用经营权等。特许经营权依法依规授予特许经营者,具有唯一性、独占性和排他性。特许经营范围为项目区红线范围。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为使用者付费项目。项目公司通过运营项目区公共设施向使用者收取费用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同时承担债务和经营风险。政府不存在为项目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额外新增财政未来支出责任的保证和承诺。

项目退出机制:合作期满,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特许经营者可以采取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市场化方式退出。

特许经营权价款:特许经营权价值为4200万元(30年),特许经营权价款上缴办法。上缴特许经营权总价款为最终中标的特许经营权价款金额,分期缴至岳阳楼区财政事务中心账户(户名:岳阳市岳阳楼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90203242010010010381,开户行:湖南银行岳阳五里牌支行),其中首期缴款在项目正式开工前上缴特许经营权价款总金额的50%,剩余特许经营权价款在1年内缴清。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中级及以上 □资格?职称;

2.6  拟任项目运营团队人员(运营单位提供并明确运营团队负责1人)不得低于2人;

2.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四个独立法人组成,特许经营权及运营管理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8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0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1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 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3月 25 日起至2024年3月 29 日17时00分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4月 19 日 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岳阳楼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2296807。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0-2966692。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岳阳楼区水利局;

地    址:岳阳楼区白杨坡路69号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8730346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东城港湾2栋3单元1806;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30-8919066、19973018799。

 

 

2024 年 3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