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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9-07-15 15:12】 【阅读次数:1次】

一、招标条件

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已由临发改招[2019]195号文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发包人为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湘市聂市镇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

2、建设地点:临湘市聂市镇

3、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位于临湘市聂市镇。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主要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采用A00工艺,建设6座污水处理厂(站)及58.724Km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8.5亩(含预留二期工程用地),其中沿河社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500m3/d、远期800m3/d),提升泵站1座(50m3/d),管网21116m;源潭社区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200m3/d.座),提升泵站2座(100m3/d、25m3/d)管网25917m;乘岭社区新建污水处理站3座(100m3/d.座),提升泵站1座50m3/d),管网11691m。项目总投资约4997.78万元。最终工程量以最终施工图设计为准。

4、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所包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

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300日历天。

6、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7、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在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在施工期间到岗履职;

6、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一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和一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必须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4日12时前,以岳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发包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上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08月15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六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发包人将拒收。

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25618。

十、联系方式

发包人:临湘市聂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侯次平        电话:138740316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俏

电话:18873020026

电子邮箱:583768582@QQ.COM 

地址:临湘市长安街道永昌西路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