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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0-08-26 14:39】 【阅读次数:1次】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南湖新区发展改革局以岳南发[2020]1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

1.2.2建设地点: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建设项目为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一期路网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三条道路。

天香路(德华路-湖滨大道):建设全长898米,宽15米的道路及配套绿化、路灯、下水道、强电、自来水等设施;

德华路(金星路-虎形山路):建设全长983米,宽15米的道路及配套绿化、路灯、下水道、强电、自来水等设施;

茶山路(枫树山路-赶山路):建设全长722米,宽20米的道路及配套绿化、路灯、下水道、强电、自来水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为 9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1.3 工期要求: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 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岳阳市南湖新区八仙台片区一期路网建设EPC项目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需求,并按批复估算造价指标进行限额设计,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批复的估算;

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主要设备须采用行业知名品牌;

施工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及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执行;

1.7 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2.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7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

5.投标保证:

5.1.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需在2020年8月26日至 2020 年9月1 日17时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5.2 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500000.00 元);

5.3 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5.4 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 年 8月26 日至 2020 年9月1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3 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9月28日14时0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28日14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 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 0730-296669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

10.其它

10.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本项目招投工作顺利进行,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阶段,现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方式组织开评标工作,各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果开标时遇交易中心系统故障,不能进行线上开评时,将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如遇交易中心系统故障,而投标单位又没有递交纸质文件,将视为不参与投标竞争)。请投标人仅限指派一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自行离场。同时安排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为准。

10.2 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大小应控制在 300M 以内,其中商务标大小总和控制在 100M 以内,技术标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当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上传多媒体演示文件,多媒体演示文件单独存放在 U 盘内,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标现场播放。

10.3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三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

联系人:易科长

电  话:182730860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己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通海路营盘岭路003号(大桥社区居委会4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17311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