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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周边土壤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01-20 00:00】 【阅读次数: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周边土壤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忠防镇新建居委会周边土壤重金属综合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临湘市忠防镇

2.3  工程规模:1、污染土壤修复:对项目区域140亩重金属污染农田约5.6万M3土壤采用化学稳定改良技术进行修复,达标后回填;2、污染农田治理:包括场地清理、排水措施、土地平整,客土覆盖,改良、提高土壤肥力。项目投资约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天),2017年10月底之前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5  质量要求: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项目中标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施工及检验、检测、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在近年内承担一个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或类似重金属修复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提供网上公示打印件)。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

3.5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6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报名前委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出具相关实地勘察证明交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备案登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2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4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在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6.1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6.2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6.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电话、网址和查询密码)

6.5如投标人为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6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的证明。(出具日期为公告期内)

6.7现场勘察证明。

6.8近三年内承担一个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或类似重金属修复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并提供网上公示打印件)。

6.9在招标所在地有在建项目的单位,未按省环保厅要求如期竣工验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

6.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6.11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0-376902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址:岳阳市五里牌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0731-85160666

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