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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业务技术用房(临湘市人民法院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03-03 00:00】 【阅读次数: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湘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业务技术用房(临湘市人民法院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已由临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招[2016]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业务技术用房(临湘市人民法院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湘市路中(原法院)
2.3  规    模:包括主楼(7000平方米)及辅楼区域拆旧、室内外维修改造;主楼、辅楼区域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投资约75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临湘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业务技术用房(临湘市人民法院原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岳建发[2017]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请于2017年3月16日12:00止之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0日,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如可以扫二维码的则只需提供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电话、网址和查询密码)(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五里牌街道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律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376507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投标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中如发现有造假行为的,一律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10.2 为防止投标单位一证多用,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将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共5人)的证件原件交临湘市建设局招标办留存,未中标的证件将于开标后当日退还。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湘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887308600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街道第一世家商务楼1105室
联   系   人:邹女士、刘女士
电        话:0730-8960079或18975036081
传          真:0730-8960079或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