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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子坡路中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03-07 00:00】 【阅读次数:1次】

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瓦子坡路中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瓦子坡路中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岳发改审[2017]4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概况:瓦子坡路中段位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片区,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西起分水垄路,东至中门路。全长约447m,其中道路长度约287m,跨梅溪港水系桥梁长度约160.00m,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设计时速40km/h。工程建安费约4751万元,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等,总投资约6125.72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6、标段划分:项目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现场测量、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8、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约为105日(日历日),其中,自中标日起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及预算。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9、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方案的深度要求,与已完成的瓦子坡路两段设计方案相匹配,并负责方案评审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类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本项目人员要求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市政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桥梁专业负责人1人、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人员3人,其他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负责人可兼任)。

5、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6-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办理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招项目可接受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一个设计单位和一个勘察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7.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2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7.3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7.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联合体的牵头人(设计方)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7.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公告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8]63号文)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答疑由各投标人网上不署名自由提问,招标代理机构在质疑截止后统一收集,形成答疑纪要登录系统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发布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17年4月14日)中午12:00前到账,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人不做解释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4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五里牌政务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设计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730-8216835。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国土局办公楼第18楼

联系人:张融                电  话:0730-86915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43号

联系人:缪晓                电  话:0730-829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