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解放路(新华书店实业公司)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解放路(新华书店实业公司)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楼区解放路新华书店
2.3 规 模:项目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共三层。总投资约21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4 拟任项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所有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均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近半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拟任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无在建工程及在建信息,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否则中标无效。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招投标活动;
3.6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岳建发[2016]38号文中《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应由已取得岳阳市诚信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参与投标(上年度被评为岳阳市级“十佳企业”的可以直接参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的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入围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4.2根据岳建发[2016]38号文件《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当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九家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17年4月6日上午12:00,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各投标单位请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上自行下载/获取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2当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解放路新华书店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15197089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花板桥佳汇华庭2栋西单元2403室
联系人:陈小霜
联系电话:0731-85135397/0730-8181866
传 真:0730-81888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阳市解放路(新华书店实业公司)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5】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阳市解放路(新华书店实业公司)综合楼拆除重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岳阳楼区解放路新华书店
2.3 规 模:项目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共三层。总投资约216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4 拟任项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所有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均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近半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拟任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无在建工程及在建信息,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否则中标无效。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如经现场监督人员查验发现假证、克隆证等情况,将作以下处理:①没收该企业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②报省厅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③限制该企业一定期限内在岳招投标活动;
3.6 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岳建发[2016]38号文中《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本项目应由已取得岳阳市诚信等级“A”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参与投标(上年度被评为岳阳市级“十佳企业”的可以直接参与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的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入围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件《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4.2根据岳建发[2016]38号文件《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岳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当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当合格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九家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17年4月6日上午12:00,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府东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各投标单位请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上自行下载/获取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当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九家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2当投标人数量在九家以下(含九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4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82168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新华书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地 址:岳阳楼区解放路新华书店
联 系 人:仇先生
电 话:151970898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花板桥佳汇华庭2栋西单元2403室
联系人:陈小霜
联系电话:0731-85135397/0730-8181866
传 真:0730-818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