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岳阳县2017年普通公路安保工程项目已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岳县发改(2017)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岳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岳阳县2017年普通公路安保工程位于岳阳县境内,本次安保工程线路共计49条,总里程217.17km,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为二个标段,主要内容本项目安保工程。本项目计划总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第一标段:
序号 |
线路 |
里程 (km) |
路面宽(m) |
路基宽(m) |
备注 |
1 |
C025 |
2.8 |
3.5-4.5 |
4.5-6.5 |
|
2 |
C034 |
1.5 |
3.5-4.5 |
4.5-6.5 |
|
3 |
C108 |
1.324 |
3.5-4.5 |
4.5-6.5 |
|
4 |
C130 |
3.92 |
3.5-4.5 |
4.5-6.5 |
|
5 |
C164 |
2.949 |
3.5-4.5 |
4.5-6.5 |
|
6 |
C245 |
3.54 |
3.5-4.5 |
4.5-6.5 |
|
7 |
C259 |
3.657 |
3.5-4.5 |
4.5-6.5 |
|
8 |
C366 |
1.5 |
3.5-4.5 |
4.5-6.5 |
|
9 |
C429 |
1.569 |
3.5-4.5 |
4.5-6.5 |
|
10 |
C086 |
3 |
3.5 |
4.5 |
|
11 |
C147 |
2.5 |
3.5 |
5 |
|
12 |
C169 |
2.755 |
3.5 |
4.5 |
|
13 |
C176 |
3.807 |
3.5 |
5 |
|
14 |
Y370 |
5.25 |
3.5-4.5 |
4.5-6.5 |
|
15 |
Y373 |
2.4 |
3.5-4.5 |
4.5-6.5 |
|
16 |
Y374 |
2.2 |
4.5 |
6 |
|
17 |
Y377 |
7.35 |
4.5 |
6 |
|
18 |
YC27 |
4.35 |
4.5 |
6 |
|
19 |
YC40 |
3.1 |
3.5 |
6.5 |
|
20 |
X117 |
2.4 |
4.5 |
5.0-6.0 |
|
21 |
X135 |
1.5 |
4.5 |
6 |
|
22 |
S208 |
28.017 |
4.5(第一段)/4(第二段) |
5.5(第一段)/5(第二段) |
|
23 |
S312 |
3 |
3.5 |
5 |
第二标段:
序号 |
线路 |
里程 (km) |
路面宽(m) |
路基宽(m) |
备注 |
1 |
C480 |
3 |
3.5-4.5 |
4.5-6.5 |
|
2 |
C612 |
2.38 |
3.5-4.5 |
4.5-6.5 |
|
3 |
CB45 |
1.5 |
3.5-4.5 |
4.5-6.5 |
|
4 |
CB49 |
2.296 |
3.5-4.5 |
4.5-6.5 |
|
5 |
CP06 |
0.9 |
3.5-4.5 |
4.5-6.5 |
|
6 |
Y295 |
4 |
3.5-4.5 |
4.5-6.5 |
|
7 |
Y341 |
4.05 |
3.5-4.5 |
4.5-6.5 |
|
8 |
Y351 |
10.5 |
3.5-4.5 |
4.5-6.5 |
|
9 |
Y359 |
10.55 |
3.5-4.5 |
4.5-6.5 |
|
10 |
Y360 |
6.45 |
3.5-4.5 |
4.5-6.5 |
|
11 |
Y372 |
4.95 |
3.5-4.5 |
4.5-6.5 |
|
12 |
C080 |
3 |
3.5 |
4.5 |
|
13 |
C221 |
1.5 |
3.5 |
4.5 |
|
14 |
C520 |
4.49 |
3.5 |
4.5 |
|
15 |
C522 |
3.03 |
3.5 |
4.5 |
|
16 |
CI09 |
4.51 |
3.5 |
4.5 |
|
17 |
CJ76 |
0.842 |
3.5 |
4.5 |
|
18 |
CM72 |
1.15 |
3.5 |
4.5 |
|
19 |
Y375 |
4.95 |
4.5 |
6 |
|
20 |
Y376 |
3.9 |
4.5 |
6 |
|
21 |
Y379 |
4.5 |
4.5 |
6.5 |
|
22 |
Y401 |
6.1 |
4.5 |
6 |
|
23 |
Y403 |
4.26 |
3.5 |
5 |
|
24 |
Y988 |
5.5 |
4.5 |
6 |
|
25 |
X104 |
4.55 |
3.5 |
4.5 |
|
26 |
X140 |
19.924 |
3.5-5.0 |
4.5-6.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岳阳市外企业报名必须与岳阳本地企业(或在岳阳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岳阳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需要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计统(2016)9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湘交函(2017)51号)从业单位,安保乙级资质,并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在“岳阳市建筑业企业评审委员会”信用评定等级为A及以上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湖南省交通厅下文(湘交函(2017)51号)2016年度公路养护资质从业单位交安乙级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报名时及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和项目部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具有交安C证及公路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检测工程师具有的检测工程师证、造价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交通部造价工程师证及所有人员缴纳近半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五险一金”证明网上查询接图(附查询网址和密码及社保局座机电话),且所有人员无在建工程并在交通部或湖南省交通厅公路信用平台登记备案。
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4~2016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5 认真执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15〕50号),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投标行为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对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或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中有行贿、受赂行为的,直接定为D级。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开标前,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湖南省交通厅湘交函(2017)51号文件)(注明本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副本资料装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转交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开封查验评审。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原件资料分别退还给投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7年 7 月 20日至 2017年 7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30时~11:30时 、下午 15:00时~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投标意向函、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或湖南省交通厅湘交函(2017)51号文件(注明本单位);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政府部门指定招标网打印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打印页、(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一致);⑥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⑦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职称证、交通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任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安全员交通C证及公路初级及以上职称证、检测工程师证、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证、所有人员缴纳近半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五险一金证明附查询网址和密码及电话;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必需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9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5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第一标段拾万元整
第二标段拾伍万元整。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2017年8月8日中午12时前,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
9. 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岳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 址:岳阳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40801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五里牌路485号长江大厦302室
电 话:15580118880
联 系 人:周先生
附表
工程类别、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注:1.报名及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桥梁长度或跨度、工程技术等级、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投标人须知附录3的业绩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在报名时不予认定。
2.业绩证明材料中应附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政府部门指定招标网站),同时说明该业绩工程网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的链接网址;该业绩工程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上打印页内容须与交通厅信用平台备案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内容一致。
3.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近三年指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
附件1投标意向函
投标意向函(格式)
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的“岳阳县2017年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与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没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没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没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岳阳县2017年普通公路安保工程 施工招标。
或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报名参加岳阳县2017年普通公路安保工程施工招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