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城市康养项目工程总承包已于2017年4月1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和岳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30602-83-03-02664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兴际华(岳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际华.城市康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际华.城市康养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2070㎡,其中地面建筑面积27420㎡,地下建筑面积14650㎡。
2.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2.6工期要求:630日历天;(含设计180日历天;施工4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8保修要求:建筑工程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设备按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保修要求;
2.9招标范围:际华.城市康养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医疗院、康复院、护理院、养老院主体工程建设。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通讯、暖通、环保、道路、绿化、景观、亮化、消防、室内外装饰装修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以及相应设备购置安装工程;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双方都为省外企业,均需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入湘登记证)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拟任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且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同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2人、结构2人、给排水1人、暖通1人、电气1人(含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3.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以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在本单位办理社保的证明);
3.3.7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和设计企业。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4.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6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须联合体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上午12:00时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2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
5.4 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五里牌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yyjs.gov.cn/)上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1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0-8216835)。
10.其它要求
9.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记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9.2 中标单位必须按岳发改(2012)367 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兴际华(岳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北路71号
电 话:137073001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路448号
联 系 人:丁小姐
电 话: 1557608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