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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12-29 00:00】 【阅读次数:1次】


本招标项目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7]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建设项目;

3、项目批准文号:岳发改审[2017]42号文;

4、建设地点:位于城陵矶新港区云欣东路以东,随岳高速公路以西,松阳湖路以南,云港路以北地块;

5、建设规模:在综合保税区一期项目基础上完善建设主体功能区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1、规划建设区内9条市政道路(城市次干路),总长11684米;2、保税加工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130792.62㎡(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面积为准);3、规划建设区内土石方平整工程;4、封关围网约3540米,给排水、绿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亿(最终投资额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

6、招标范围: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二期项目建设规模所含工程范围(具体详见财政评审评定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

7、工期要求:540天(日历日);

8、质量要求:达到省优工程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壹级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标准,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2人(含具有道路(公路)与桥梁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1人和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1人)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即施工员9人(其中建筑工程5人;市政工程4人),安全员9人,质量员7人(其中建筑工程4人;市政工程3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施工过程中不允许进行人员变更,且施工期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件原件存放于招标人处保管。

6、企业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采用岳建发[2016]38号文和岳建发[2017]29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产生办法为合格入围法。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2:00前(北京时间),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咨询电话:0730-8882193)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 )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下面第5.2要求的相关审查资料(原件)前往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楼南栋1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6、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7、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证书; 8、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近6个月并含个人查询单及查询密码);9、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及无在建项目证明等资料(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1、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和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经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的证件证书。(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中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3提供的资料齐全和真实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封底、封面另计。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传送的本项目电子版文档和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双方盖章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临港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观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亮

电  话:0730-8426108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十三楼

联系人:万先生、任女士

电话:0730—86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