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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土壤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8-01-24 00:00】 【阅读次数:1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土壤治理项目已获得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湘阴发改法规[2017]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土壤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湘阴县白泥湖乡大冲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2003年关闭的原湘阴县铅冶炼厂,采用火法炼铜和炼铅工艺,产生的含铅、镉重金属废渣遗留堆放在厂区空地处。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有(1)拆除受污染厂房,对产生的约0.4万立方米建筑垃圾经分选破碎后进行异位稳定化处理;(2)对约3.2万立方米土壤、渣土混合物进行异位稳定化处理达标后回填;(3)覆土封场、植被恢复;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天;

2.5项目总投资:约为1603.80万元;

2.6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

采购: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2.7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测量及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含竣工结算编制)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3)采购部分:按项目设计要求所需的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施工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9工程价款的支付: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规定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置工程和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连续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连续3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是事业单位则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专业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连续3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及以上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有效查询档案证明;

(2)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柒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12:00时前止,以保证金开户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无效投标。
    5.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5.4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5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如因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6.2报名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

⑴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且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⑶营业执照副本;

⑷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可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副本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⑹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⑺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资格证;

⑻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⑼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⑽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⑾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⑿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人员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内连续3个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  

⒀省外企业需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构告知函;

其中:⑴、⑵留原件⑶、⑷、⑸、⑹、⑺、⑻、⑼、⑽、⑾、⑿、⒀ 、⒁ 查验原件(其中⑿中的身份证只需要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于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阴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阳波

电    话:0730-22229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田甜、蔡潜

电    话:0731-84447300、84446410转5028(1867472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