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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O)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4-11-22 14:41】 【阅读次数:1次】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O),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岳县发改[2023]14号,建设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总投资为 5775.32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县财政统筹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O);

1.2.2  建设地点: 岳阳县长湖乡长湖村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其中:污水处理厂设计近期处理量为2500m3/d,远期处理量10000m3/d,包括厂区污水处理构筑物,配套生产用房、辅助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厂区初步设计图纸;厂外污水管线部分包括铺设234mDN600Ⅱ级钢筋砼承插口排水管,720mDe500聚乙烯PE实壁管牵引施工,3144mDe630聚乙烯PE实壁管牵引施工,污水检查井31座,临时施工便道4580㎡,具体内容详见厂外管线初步设计图纸。

1.3 工期要求:总建设工期为 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335 日历天),项目运营期限:建设期满后的运营期为5年(不含建设工期)。

1.4 招标范围: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O)方式,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后期运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要求即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含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枯水期总磷排放浓度达到0.2mg/L);

1.5.2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符合1.6保修要求;

1.5.3 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4 运营质量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运营,按招标人确定的综合运营考核标准予以考核,处理后的尾水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其余未包含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枯水期总磷排放浓度达到0.2mg/L);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但设备、仪器仪表、中控自控保修其为5年。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2.3 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5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6  拟任本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含运营负责人 、运营工程师,运营负责人可以兼任技术负责人)配置不得低于8人(含8人)。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会计报表。

(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4年5月-2024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岳阳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7667502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763603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2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四套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0-2966692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岳阳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1150200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岳阳建宇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县兴荣路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730-763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