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阳市聚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停车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7月1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岳阳分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5条款号中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总价金额报价,投标单位根据最高投标限价列明的几项费用进行总价下浮即可,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文件第126页“投标报价汇总表”表格中需填写“基础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各单项工程的金额及对应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这其中有2个疑问:1).因总价报价无法计算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请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是否可以不填写或“/”即可?2).挂网资料附件提供的概算文件中有“基础工程”、“道路铺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各单项工程的金额,请问投标报价时各单项工程是否不能超过概算表中的金额?
答:1).填写“/”即可;2).不能超过概算表中的金额。
2、本项目挂网资料中无初步设计文本及合成版PDF,请提供。
答:初设文本在本项目挂网公示时就已同步上传,因合成版PDF文件压缩后文件过大,导致无法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故按顺序分成了多个压缩包上传,请自行下载后再按顺序合并初设文本。
3、质量要求(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 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本项目设计相应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答:以招标公告1.5质量要求为准。
4、预付款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前后不一致,请明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7.8(1)工程款预付款:本项目按合同建安工程费的 1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分三阶段支付。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实施当批次建安费10%。
答:预付款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4.2.1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准。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答疑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岳阳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经济开发区科技大楼;
联 系 人:戴部长;
电 话:0730-8727209;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聚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与北港路交叉处湘沪湘城西单元14层1401号房;
联 系 人:袁先生(项目负责人);
电 话:0730-873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