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交易公告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 平江县

1024202-20230628-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湖南汨罗江流域平江段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外部监测报价邀请书--非咨询服务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3-07-03 16:19】 【阅读次数:1次】

1.平江县汨罗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客户)特此邀请贵方提交完成本邀请书附录 A(服务范围)所述服务的报价。但是,若贵方参与本报价邀请书所涉及服务范围的编制工作,则贵方将被取消资格。

2.然而,如果贵方/贵公司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贵方的建议书将不获考虑:

(1)贵方/贵公司不是亚行成员体的公民/国民;或者

(2)贵方/贵公司已经与编制本任务大纲或参与本项目准备工作的公司有关联;或者

(3)贵方/贵公司为客户所有;或者

(4)贵方/贵公司目前因违反亚洲开发银行《反腐败政策》(1998 年,按当前修订版)而受到亚行制裁或被亚行暂停合作;或者

(5)依据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做出的决定,被禁止从贵国购买服务或向贵国的个人或实体支付任何款项。

3.要获得资格,贵方必须有作为本报价邀请书所涵盖服务的服务提供商的经历。作为证据,贵方必须附上3个类似项目环境监测类业绩文件;贵方应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环境监测资质。

4.贵方应按照以下说明、程序以及合同条款与条件提交报价。

文件获取

1)有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自2023年07月03日17:00至2023年7月20日9:30按如下方式进行报名并获取询价问价;可通过邮件的形式查阅并购买询价文件,同时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发送至如下邮箱。本项目标书款为人民币500元的不可退回费用,付款方式为为现金、电汇,电汇至以下账号(账户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编码:102100005374;银行账号:0200053709022105773;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首都体育馆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湖南有色)B 栋 302 室

电话:0731-85385602

电子邮箱:jinzj@minmetals.com,1299521837@qq.com

报价准备

(1)贵方报价须涵盖服务范围中所述的所有项目,并只能以随附报价单的格式提交。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2)对于上述项目,贵方仅能提交一份报价。贵方报价须以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贵方或贵方授权代表签字。如果贵方的报价单上没有签字,报价单将不会被进一步考虑。

(3)贵方须提交一份报价单正本,并标明为“正本”字样。另外,贵方还需提交一份副本,并标明“副本”字样。如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贵方报价的有效期应为 30 天,自提交报价的截止日期起计算。若贵方在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和/或在合同授予时拒绝接受合同,则贵方将被排除在本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名单之外,为期两年。

递交和开启

(5)贵方报价单应在 2023 年 7 月 20 日 9:30 前提交,所需文件应签字,密封在信封内,并寄往以下地址:

客户地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2 室

电话:18608404359

邮箱:1299521837@qq.com

(6)报价文件将于2023 年 7 月 20 日 9:30 在以下地址公开开启,并由选择参加的服务提供商代表出席见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2 室

评估和比较

(7)对于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报价邀请书的报价文件,将通过对其报价价格的比较进行评估。若报价文件与本报价邀请书中的条款、条件和规范之间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则视为该报价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

(8)在评估报价时,客户将针对以下算术错误进行更正:

(i)若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则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ii)若单价(如适用)与单项合价(由单价乘以数量)之间存在差异,则以报价中的单价为准;和若贵方拒绝接受更正,则贵方报价将被拒绝。

合同授予

(9)客户须将合同授予已被确定为对本报价邀请书做出实质性响应且报价最低的服务提供商。

(10)客户将在服务提供商报价递交日期后的 30 天内,向中标的服务提供商发出中标通知,退还报价单副本,并附上经客户授权代表签署的“报价接受书”。

(11)中标的服务提供商须签署合同,遵循附录中的合同条款与条件。

5.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多资料:

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湖南有色)B 栋 302 室

电话:0731-85385602

传真:010-88821703

电子邮箱:jinzj@minmetals.com,1299521837@qq.com

6.客户计划向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申请资金,用于支付本报价邀请书下合同规定的合格款项。

7.根据亚行《反腐败政策》(1998 年,按当前修订版),服务供应商须在采购和执行此类合同期间遵守最高道德标准。如果亚行确定被推荐授予合同的服务提供商或任何其他机构,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在竞争或履行该合同的过程中从事腐败、欺诈、共谋、胁迫活动或存在妨碍行为或其他违背诚信行为,亚行可拒绝授予建议,并可对相关方实施制裁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提交报价时,贵方应不在亚行的制裁名单中。在被亚行根据其反腐败政策暂停或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间,公司/个人不得参与亚行资助、管理或支持项目下的任何采购活动,无论此类制裁是由亚行直接实施的,还是由亚行根据《联合制裁协议》执行的。

8.贵方/贵公司、联合体成员、合作方、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子公司(包括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任何分包商或供应商)没有或从未被客户所在国家、任何国际机构和其他资助机构暂停合作、取消资格、宣布不合格或列入黑名单。

如被取消资格、宣布不合格、暂停合作或列入黑名单,请说明详细情况(适用于每个联合体成员、合作方、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子公司、分包商和/或供应商):[任何此类信息披露须由客户转发给亚行。]

(1)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禁止合作、取消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期限(开始及结束日期):____________

(3)禁止合作、取消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贵方/贵公司、联合体成员、合作方、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子公司(包括任何分包商或供应商)的主要人员和主管没有因为涉及刑事犯罪行为(包括重罪和轻罪)被起诉或定罪或者触犯能够获刑的法规条例。

如被起诉或定罪,请说明详细情况:[任何此类信息披露须由客户转发给亚行。]

(1)犯罪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2)法院/司法管辖区:__________________

(3)结果(即开除、和解、定罪/处罚时限):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相关细节:

10.贵方/贵公司理解,若贵方/贵公司、联合体成员、合作方、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子公司(包括任何分包商或供应商)被暂停、禁止与亚行或任何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客户所在国家、国际机构和其他资助机构合作或丧失合作资格,或贵方任何主要人员和主管因为涉及刑事犯罪被起诉或定罪或者触犯能够获刑的法规条例,则贵方有责任通知亚行。

11.根据亚行《反腐败政策》(1998 年,按当前修订版)和《诚信原则和指南》(2015年,经不时修订),任何故意或因疏忽误导或企图误导的虚假陈述可能会导致报价/投标被自动拒绝或已授予的合同被取消,并可能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12.报价人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所有被发现存在利益冲突的报价人将被取消资格。

13.请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收到本报价邀请书以及贵方是否将提交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