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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南湖新区湖滨片区开发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7-06-19 00:00】 【阅读次数:1次】

为推动岳阳市南湖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南湖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岳阳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实施岳阳南湖新区湖滨片区开发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方(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岳阳南湖新区湖滨片区开发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HNLHZC2017-021

(三)项目总投资:约16.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岳阳南湖新区湖滨片区开发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上述项目的道路工程、市政及公用配套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给排水工程、截污管网工程、环保及景观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经营设施等项目的日常维护、经营、监管和治理。PPP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9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际实施的设计文件为准,PPP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审计机关审核认定终审金额为准。

2、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成交社会资本方与岳阳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成交社会资本方应按照相关政策缴纳有关税费,如有关税收的适用法律发生变化,成交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变更后的适用法律缴纳各项税费,成交社会资本方及其施工总承包商应在项目所在地依法缴纳增值税等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等所涉相关税费。

(3)成交公告、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采购人将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采购人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

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PPP项目合作期:14年(含项目建设期4年,运营期10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8)具备建设和维护管理运营本项目的能力;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1 社会资本方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工程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1.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起)至少负责或参与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亿元的PPP项目含 BOT、 EPC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和PPP合同为依据);

2.1.3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在2.9亿元及以上;

2.1.4申请人财务能力要求(以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近三年(2016、2015、2014)各年度均无亏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②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及以上;提供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不少于18亿元,其中至少有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6亿元,企业最近在银行的有效信用等级不低于六级或AA级。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报名后不得变化或更换。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时间: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建设局北院四楼)

(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制,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仟万元整,

2.缴纳时间:2017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12:00前(含),

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 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打印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五份,同时附带电子稿一份)按照如下时间地点面送。

接 收  时 间:2017年7月4日08:00-09:00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09:00时

接 收  地 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政务中心四楼)

接收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岳阳市南湖新区住房建设局

联 系 人:杨贵峰

联系电话:1387309993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岳勤

联系电话:15273008020   0730-8224966

公司地址:岳阳市建设局北院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