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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智慧停车系统(一期)项目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9-08-29 09:49】 【阅读次数:1次】

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第22.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技术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电子版一份(以U盘的形式提供)。

更正为:

第一章第22.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一式份;

(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不分正副本

商务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商务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技术文件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技术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报价部分一式柒份,正本一份,副本陆份;

报价文件正、副本分开密封

电子版一份(以U盘的形式提供,单独密封);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一份,并在小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商务评审表

1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指标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每偏离一项扣0.5分;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更正为:

1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程度: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一般商务条款(具体指第五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的内容)的计10分,一般商务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8、网络租赁费”:

具体指:包含了平台宽带、光纤费用,短信流量等费用,预算清单按五年总价暂估为200万元,每年暂估为40万,具体费用按运营商实际情况报告进行结算。

4、技术评分系统演示部分“投标人真实运行维护的平台具体指:投标人在某地区真实已投入使用的平台,要求能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核查。

5、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严祥

电话:16673095559

 

代理机构:湖南同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花板桥路第一世家1102室

联系人:石瑛

电话:0730-8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