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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气象局湖南省防灾减灾气象能力提升工程--洞庭湖梯度气象观测塔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4-09-29 10:17】 【阅读次数:1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岳财市采计[2024]00013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防灾减灾气象能力提升工程--洞庭湖梯度气象观测塔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内容为: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标因素(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10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100×40价格权值;

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

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

 

序号

评标因素(分值)

评标标准

1

价格评价项100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100×价格权值;

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付先生
       电话:0730-8738855
      2、采购人
      名称:岳阳市气象局
      地 址:岳阳楼区巴陵东路451号
      联系人:胡先生
      邮编:414000
      电话:1397302851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岳阳市聚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与北港路交叉处湘沪湘城第048幢14层1401号房
      联系人:付先生
      邮编:414000
      电话:0730-873885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