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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和投资咨询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1-09-18 16:16】 【阅读次数:1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

全过程造价和投资咨询

原公告的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21】010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27

延期开标时间2021年1011 09:3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延迟开标时间

企业业绩

情况(8)

4

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湖南省内实施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合规的PPP项目)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官网http//www.cpppc.org/截图,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注:同一业绩可以在咨询服务团队业绩与企业业绩中同时使用。

4

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湖南省内实施的政府投资类项目):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注:同一业绩可以在咨询服务团队业绩与企业业绩中同时使用。

拟派本项目咨询服务团队业绩情况  8

4

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湖南省内实施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合规的PPP项目)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咨询服务团队中人员的身份信息,否则不计分)

4

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湖南省内实施的政府投资类项目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咨询服务团队中人员的身份信息,否则不计分)

更正内容:第三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变更为:

企业业绩

情况(8)

4

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官网http//www.cpppc.org/截图,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注:同一业绩可以在咨询服务团队业绩与企业业绩中同时使用。

4

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注:同一业绩可以在咨询服务团队业绩与企业业绩中同时使用。

拟派本项目咨询服务团队业绩情况  8

4

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咨询服务团队中人员的身份信息,否则不计分)

4

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单个业绩

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2-3.5亿元(含3.5亿元)计1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3.5-5亿元(含5亿元)计2分,完成单个项目造价在5亿元以上计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咨询服务团队中人员的身份信息,否则不计分)

 

1删除(湖南省内实施的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合规的PPP项目)和(湖南省内实施的政府投资类项目)两处。

2)延期开标时间至:2021年10月11日 09:30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湘阴县文星街道太傅路14号

联系人:黄先生                        

 话:187112559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精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湘阴县文星街道旭东北路17号

联系人:李女士

 话:0730-266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