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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中小学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24-02-29 16:53】 【阅读次数:1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4]00004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中小学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3月6日 09:3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3月18日 09:30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关键信息 一、资格性审查说明中第7条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修改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四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一节  项目概况 第8点中第三包:“...约19356万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修改为“...约19356万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3、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六、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修改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六、采购需求响应附件7-1 响应-览表,如全部响应可不填写。

5、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统一不填写。

6、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 09:30(北京时间)”修改为“2024年3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原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方明

话:0730-6261398

2、采购人

称:平江县教育局

址:平江县平源村

联系人:卓先生

话:13974004643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平江县城关镇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道馆二楼

联系人:方明

话:0730-6261398

编:414500

电子邮箱:445222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