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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木雕工程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业主和代理公司】【信息时间:2019-03-21 00:00】 【阅读次数:1次】

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木雕工程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木雕工程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汨财采计【2019】-0045

委托代理编号:SCXRYY2019-008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20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100%”现澄清更正为“付款方式:预付款30%,安装前支付至70%,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100%”。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木雕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现澄清更正为”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屈子书院木雕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屈子书院木雕A:木料为楠木, 24平方米。

屈子书院木雕B:木料为楠木, 12平方米。

为了响应屈子文化园打造首个国家级纪念公园,弘扬传统文化,实现5A景区的目标,现要求本木雕设计需委托八大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设计(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教授证原件或复印件),雕刻制作需委托荣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及亚太地区手工艺大师双称号的木雕传承人雕刻(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称号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响应文件应包含:由八大美术学院雕塑系教授设计的浮雕创作方案。

报价应包含:雕塑运输与安装费用,雕塑造型创作设计费用及税费。 “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汨罗市屈子文化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1821639236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汨罗市西湖公园安置小区8栋一楼808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1787770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