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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公告

信息来源:【1】【信息时间:2023-04-11 16:39】 【阅读次数:1次】

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

公      告

受委托,定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通过现场竞价转让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本次拟转让标的的挂牌起始价为1500万元。交易保证金为肆佰伍拾万元(¥450万元)。

二、标的展示、咨询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截止2023年5月10日17时。标的现场展示。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板桥支行

银行账号

8002 0309 0000 26069

三、意向竞买人应在2023年5月10日17时前,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四、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详细信息附后。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及联系人: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市国资委办公楼709室

电话:0730-8388688(办)    18673093658(胡先生)

详见http://ggzy.yueyang.gov.cn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的债权公告详情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湖南兰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兰亭控股公司)的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岳阳产交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标的简况

  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城陵矶港发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与兰亭控股公司签订了《砂石承销合作协议书》 ,并依约于2021年12月15日向兰亭控股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500万元。现合同约定的退还保证金条件已成就,但兰亭控股公司仍未向城陵矶港发公司返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一 、本次转让标的为城陵矶港发公司持有的对兰亭控股公司的债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8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对于转让标的相关信息,意向受让方可在签署《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人承诺书》后,至转让方处查阅、参考相关文件包括兰亭控股公司与城陵矶港发公司双方签订的《砂石承销合作协议书》、兰亭控股公司、湖南香柏树建材有限公司与城陵矶港发公司三方签订的《砂石承销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海南兰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愿的《担保书》、兰亭控股公司出具的《回复函》等。

二、本次转让标的按照实际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受让前,应当充分全面地对转让标的进行调查、核实,谨慎决策,一旦参与竞买,则应当承担因受让该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损失。

三、转让标的瑕疵揭示:

1、转让标的系风险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意向受让方应当充分考虑该等风险,并谨慎决策是否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该转让标的的最终债权总额,包括相应的违约金等的请求权,由于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权利可能无法行使。

3、转让方转让本项目项下的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一并转让。

4、意向受让方应当全面调查了解转让标的担保等相关事项,自行判断法律风险和潜在瑕疵可能造成的损失或权利无法主张,一旦参与受让,则不得以未调查了解清楚等各种理由向转让方或岳阳产交所提出解除转让标的资产交易合同、要求赔偿所谓损失等各类主张或请求。此外,与转让标的相关的协议、合同及相关文件可能存在被确认为无效、被解除的风险。

5、转让标的或早已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优先权等。

6、意向受让方可至转让方处查阅本项目相关信息(查阅前须签署《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人承诺书》等文件)并自行充分了解该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转让方、岳阳产交所对转让标的的质量、品质、数量、金额以及各类瑕疵不作任何保证。

7、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移交即视为转让标的的移交;意向受让方一经参与受让即表示接受转让标的的一切现状,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不知情、有误解等各种理由反悔,转让方、岳阳产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等一切责任。

8、转让方岳阳产交所对转让标的瑕疵或存在的各类风险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意向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岳阳产交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自行决策失误而引发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三、重要信息披露

上述转让标的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转让标的信息以意向受让方签订《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人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对本次转让标的的瑕疵和存在的受让风险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

1、转让方仅按转让标的的现状进行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质押、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应承担受让转让标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转让方依法办理转让标的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自行负责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或损失,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各种理由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凡参与受让者,递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

6、《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文本中的全部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可至岳阳产交所查询。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公立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3年3月8日

评估结果

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人民币1500万元

加价幅度

每次加价10万元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

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岳阳产交所下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板桥支行

账    号:8002 0309 0000 26069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转让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债权转让交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转让方仅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转让,不对转让标的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质押、保证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

6、受让方自愿承担受让转让标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7、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与转让标的处置相关法律文书和文件资料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转让标的转移相关手续。

8、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自行负责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债权相关资料查阅安排:

因转让标的涉及相关方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在按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人承诺书》后,方可至转让方处查询转让标的相关资料,联系人秦壁雪:18873068173 。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现状、资产瑕疵等,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债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转让标的。岳阳产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保证金的设定

交纳金额

人民币45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公告期为: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00时止)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00MA7BBWX07E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云港路通关服务中心670室

监管机构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城陵矶港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全转让结算的批复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限(信息发布期)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17时止(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现场竞价

发布媒体名称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

六、项目联系方式

湖南省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市国资委办公楼709室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30-8388688(办公室)   186 73093658(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