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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12年租赁权第二次拍卖公告

信息来源:【国有产权科】【信息时间:2024-10-18 16:48】 【阅读次数:1次】

岳阳市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12年租赁权

第二次拍卖公告

受岳阳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南湖景区西入口换乘中心商业体位于湖滨大道与龙山路交汇处的东南角,毗邻棠溪人家。该建筑地下层为停车场及设备地上层承担游客接待服务、换乘管理等功能总建筑面积为27386.05,计容建筑面积为4576.43㎡,其中:地上层在扣除已装修的游客服务中心(自用部分)737.8㎡后,可用于经营的面积3399.17㎡(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为提升南湖景区服务质量,增强游客出行体验感,经岳阳市南湖新区管委会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商业体(地上层)租赁权。

(一)租赁期限:共12年(自租赁物交付之日开始计算)。

(二)经营范围允许从事景区公共服务配套项目(具体经营项目应征得出租人允许),但不得从事污染、噪音、低俗以及与景区创建相冲突的行业

(三)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人民币50万元。

二、承租条件

1.租赁项目不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服务、停车场的广告业务及游览车的运营服务。地下停车场运营方及物业管理方后续将通过招商确定,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人,或者向承租人提供150个停车位免费使用2年。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在项目运营初期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二次改造投入,这些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形象标识的建设、外观展示面的改造、整体灯光亮化及相关联经营设施改造等,且投资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在租赁项目的所有投入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补偿。

3.承租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45日内,向出租人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详尽的二次改造实施方案,并在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如二次改造方案未能获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项目在安全、环保、消防等各领域均符合规定的标准。

4.承租人须严格遵守项目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扩大租赁经营面积。若确有必要扩大租赁面积,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在此基础上租金将根据市场评估价进行相应上调,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5.为提升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保证为商业体运营项目至少引进五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10的知名品牌,至少十家位列国内同行业TOP前50的知名品牌,并确保参与运营的商家总数不少于24家。

6.承租人必须保证自身以及入驻商业体的商户均在岳阳市南湖新区完成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为维护南湖景区的品牌形象,承租人必须确保租赁项目在2025年5月1日之前顺利开业,出租率达到60%,并在以后的运营过程中,年均开业率不得低于80%,换铺率不得超过10%。

7.承租人必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将租赁物整体转租或转借。

8.承租人应自行负责租赁物(含公共部分)的物业管理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9.承租人若未能满足上述租赁条件要求,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并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的后果。

10.在二次改造和产业培育期满后,如承租人信誉良好且满足项目运营要求的,出租人可将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部分充抵三个月租金。

11.合同期满租赁物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2.承租人如有天然气使用要求,出租人可按需求将天然气接入到商业体红线范围,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天然气的开户、入户和使用,相关一切费用自理。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

1.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14万元(合28元/㎡/月),即12年实缴租金总额为1233.0616万元(不含免租期)

2.承租人在租赁期前三年可享有不超过15个月的二次装修改造期(含9个月建筑及空间改造期、6个月品牌及业态调整期、所有进场商户装修期)和18个月产业培育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将免于支付租金(合计不超过33个月)。二次装修改造和产业培育期满后,承租人按拍卖约定正常缴纳租金。

3.租赁期前二年的租金价格为首年租金成交价,但自租赁物交付后从第三年开始,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一次,具体为第三、五、七、九、十一年度各递增5%(第三年按首年租金成交价递增)。

四、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五、拍卖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厅。

六、拍卖方式:采取现场公开竞价以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七、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工作日9:00-17:00)在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街道办事处虎形山社区租赁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即竞租人,下同)应为资信良好并从事文旅服务或商业综合运营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拍卖标的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联合竞买。

九、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17时前持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登记等手续,并提交《经营项目申请书》,且申请项目应符合出租人的业态要求。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户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7时。

十、其他事项:

1.依照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下同)应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以外另行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2万买受人如悔拍或因自身原因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以外另行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为降低买受人交易成本,拍卖佣金按照《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收费标准的3.2折向买受人优惠收取,并以12年实缴租金总额为基准进行分段累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12年实缴租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按1.6%(5%×0.32=1.6%)计算拍卖佣金。

2)12年实缴租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8%(4%×0.32=1.28%)计算拍卖佣金。

上述(1)和(2)项金额合计即为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拍卖佣金总额。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拍文件》及《租赁合同》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675888(办)  13607301355(刘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管)

公司地址: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