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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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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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193号
项目编号
ZCZL2024080002
项目名称
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竞价招租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23 17: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9-10 10:00:00
产权类型
资产租赁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竞价招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 ZCZL2024080002001
标的资产类别房屋土地
租期
租金挂牌价(元)1,194,300.00
是否设置优先承租权
租金挂牌价备注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2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有无免租期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26 - 2024-09-06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5里牌街道金虹大厦
价款支付要求成交价款的支付 1、成交价款的支付时间和账户 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补齐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并将第一年租金总额中第一个季度(三个月)的租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账 号:4366 0073 3018 0100 08424 2、关于交款的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与买受人(承租人)的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账款无法核实导致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
坐落位置: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已使用期限: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9-10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9-10 10: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9-06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0%
委托方
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起拍价 标的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期租赁权经营权,标的物总面积约3900㎡,第一年拍卖底价为119.43万元/年。 二、竞租人资格 1、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竞租人在报名前须查询自己的信誉状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交纳保证金报名竞拍的,竞价成交后资格后审阶段,拍卖公司将不认可其竞价资格,其竞价无效,报名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拍。 三、经营范围 租赁标的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四、报名流程 竞租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为了您能顺利参加竞价,请您提前三天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五、竞拍保证金 竞租人应在2024年9月6日下午17时前向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30万元竞拍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纳的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由代理公司转至出租方抵扣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补齐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并根据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总额另行向拍卖公司支付3个月租金价款作为承租第一年首期租金。 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六、标的基本情况 1、拍租房屋坐落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建筑年代约200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约3900㎡(以不动产登记证为准),总楼层3层,所在楼层为2层,商业房地产。其中一、001幢2005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73013号,建筑面积约为100㎡;二、001幢201-204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69328号,建筑面积约为3800㎡。 2、拍租房屋无直达电梯(上半层楼梯后有电梯井,买受人(承租人)可向金虹大厦业委会另行租赁电梯井〔租金价格约2.8万/年,具体价格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与业委会确定〕后自行加装电梯),物业费3.5元/㎡/月需另行向金虹大厦物业公司支付,房屋不带免费停车位,一楼及地下层有收费停车场。 3、拍租房屋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6日(工作日10:00-17:00)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凡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没有进行踏勘而参加竞租的,则视同其认可该房屋的一切现状,竞租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负责。(预约电话:杨经理 15773135271) 七、房屋装修要求及合同到期或终止(包括中途解除)后装修添附部分的归属 1、买受人(承租人)在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拍租房屋和周边建筑的设计现状,并且自行办理房屋装修后的消防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或因买受人(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受人(承租人)装饰、装修和添附的物品设施分下列情况处理: ①是动产的;买受人(承租人)负责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前10日内自行搬离,但不能损坏出租人房屋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买受人(承租人)负责赔偿。在此期限内,买受人(承租人)未搬离的,出租人给予买受人(承租人)7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未搬离的,则视为买受人(承租人)遗弃在租赁物内的遗弃物,出租人有权进行任意处置,买受人(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且处置费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租人)依法赔付。 ②不可移动产;买受人(承租人)装修物按照“来装去丢”的原则处理,即:在合同终止后,买受人(承租人)投资所用于租赁标的物的装修费用不得向出租人主张补偿,租赁场地内与租赁标的形成附合(即不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如强行拆除的,出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承租人)进行赔付。合同期满或因买受人(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买受人(承租人)装修添附的物品和设施出租人不同意接收的,买受人(承租人)应在10日内自行拆除装修、装饰等增设的他物与设施,将租赁房产恢复原状;如拆除会影响租赁房产价值及美观的,则该装修、装饰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买受人(承租人)未在合同期满或因买受人(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之日起10日内拆除的,视为买受人(承租人)遗弃在租赁物内的遗弃物,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买受人(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补偿或赔偿。 八、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佣金:买受人(承租人)按成交价格(第一年的租金)的5%支付佣金,该佣金由拍卖公司在买受人(承租人)的保证金里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2、交易服务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岳阳市公共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全部由拍卖公司承担。 九、拍卖方式 网上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年租金起拍,竞租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租人方可对标的进行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租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9月10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竞价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段(3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段(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租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段后,竞租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为现金汇款,按季支付。第1年至第3年的年租金按年拍卖成交价计算,从第4年开始,每三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6%,具体如下: 1、第1年至第3年的租金计算:每年租金为年拍卖成交价,每季度租金为第1年的年租金÷4; 2、第4年至第6年的租金计算:第4年至第6年的租金为第3年的年租金×1.06,每季度租金为(第3年的年租金×1.06)÷4; 3、第7年至第9年的租金计算:第7年至第9年的租金为第6年的年租金×1.06,每季度租金为(第6年的年租金×1.06)÷4; 4、第10年的租金计算:租金为第9年的年租金×1.06,每季度 租金为(第9年的年租金×1.06)÷4。 说明:租金为含税价,不包括水电、物业、卫生、宽带网络等费用。水电、物业、卫生、宽带网络等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另外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需要办理水电、宽带网络立户手续的,其费用也需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十一、租赁合同的起算日期 房屋拍租成交后,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租赁起始时间,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出租人已向买受人(承租人)交付标的(房屋)。房屋免租期为6个月。 十二、成交价款的支付 1、成交价款的支付时间和账户 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补齐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并将第一年租金总额中第一个季度(三个月)的租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户 名: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账 号:4366 0073 3018 0100 08424 2、关于交款的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与买受人(承租人)的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账款无法核实导致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 十三、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成交,买受人(承租人)或代表其参与竞拍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9月13日17时前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36066)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承租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承租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由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承租人)为法人组织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法人组织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0万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交纳的30万元竞拍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纳的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由拍卖公司转至出租方抵扣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不足。 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期内的下列事项: ①按时交纳租金; ②依法合规经营; ③ 服从物业管理、卫生环境市容市貌管理、综合治安管理、文明创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禁止黄赌毒和传销事件发生)等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买受人(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并结清全部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向买受人(承租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十五、关于标的物的移交程序 1、拍卖文书的交付: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公司补齐30万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及第一年租金总额中第一个季度(三个月)的租金后,拍卖公司向买受人(承租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2、实物交付:拍卖成交,买受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则视为出租人已向买受人(承租人)交付标的(房屋)。 十六、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责任 竞租人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拍或者与其他竞租人恶意串通的,竞拍保证金30万元不予退还。 (二)买受人(承租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拍租成交,买受人(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第一年第一个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所交拍卖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拍租房屋可以重新进行拍租竞价,重新拍租竞价时,原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拍租的价款低于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2、买受人(承租人)应在付清第一年第一个季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拍卖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租赁合同期内,买受人(承租人)未按期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按1000元/天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出租人从买受人(承租人)履约保证金里相应扣除,逾期60天未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未依法合规经营,并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分,影响出租人声誉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买受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6、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仅为买受人(承租人)履约的担保,不得用于冲抵租金(包括最后一期租金)。合同履行中,如买受人(承租人)出现违约或需赔偿出租人损失的情形,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直至按本合同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买受人(承租人)应予补足,并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买受人(承租人)有上述违约行为,或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其他业务经营,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出租人除扣除买受人(承租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一切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价差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标的物的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七、免责声明 1、本次拍租的标的物状况是指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实物现状,拍租成交后出租人按房屋的状况(含瑕疵)对买受人(承租人)进行交付。 2、关于房屋面积的说明:本资料载明的标的面积数据仅供竞租人参考,如果实际面积与本资料载明的参考面积之间有差异的,出租人和拍卖公司均不收缺补差,不予补足,面积差异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3、竞租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说明及显性和隐性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的,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状况、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出租人和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瑕疵和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拍卖成交后,竞租人变为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为经营需要办理的各种证照手续和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拍卖人和出租人不负责买受人(承租人)证照的办理,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5、竞租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拍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承租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承租人)应承担的佣金。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周边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协调周边纠纷,所有协调事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和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由拍卖人开具佣金票据,但限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描述
如房屋面积与上述描述的不一致的,资产所有单位和拍卖公司不补差,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1.竞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租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素林
联系电话
13077175780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龙源酒店705室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