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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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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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253号
项目编号
ZCZL2024100003
项目名称
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竞价招租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3 12: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1-07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租赁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租赁经营权第二次竞价招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期租赁权经营权 ZCZL2024100003001
标的资产类别房屋土地
租期
租金挂牌价(元)748,800.00
是否设置优先承租权
租金挂牌价备注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有无免租期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10-24 - 2024-11-07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5里牌街道金虹大厦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支付为按季支付。第1年和第2年的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从第3年开始,每两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5%。交款人名称必须与承租人的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账款无法核实导致承租人违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坐落位置: 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
土地证号: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73013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69328号
土地面积: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已使用期限: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08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08 09:3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07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0%
委托方
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和起拍价 标的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期租赁权经营权,标的物总面积约3900㎡,第一年拍卖底价为74.88万元/年。 二、竞租人资格 1、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竞租人在报名前须查询自己的信誉状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交纳保证金报名竞拍的,竞价成交后资格后审阶段,拍卖公司将不认可其竞价资格,其竞价无效,报名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经营范围 租赁标的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四、报名流程 竞租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为了您能顺利参加竞价,请您提前三天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五、竞拍保证金 竞租人应在2024年11月7日下午17时前向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交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拍卖成交后,成交的承租人交纳的30万元竞拍保证金,不可以冲抵租金。竞拍保证金的退还是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再凭租赁合同复印件向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申请退还保证金,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交纳的佣金后按多退少补的原则与承租人结算,剩余部分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在收到租赁合同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无息退还承租人。 账户名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366 0073 3018 0100 08424 开户行:交通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行号:301557001337 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入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六、标的基本情况 1、拍租房屋坐落于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建筑年代约2005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约3900㎡(以不动产登记证为准),总楼层3层,所在楼层为2层,商业房地产。其中一、001幢2005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73013号,建筑面积约为100㎡;二、001幢201-204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69328号,建筑面积约为3800㎡。 2、拍租房屋无直达电梯,房屋物业费3.5元/㎡/月(需另行向金虹大厦物业公司支付),房屋不带免费停车位,一楼及地下层有收费停车场。 3、拍租房屋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工作日10:00-17:00)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凡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没有进行踏勘而参加竞租的,则视同其认可该房屋的一切现状,竞租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竞租人自行负责。(预约电话:杨经理 15773135271) 七、房屋装修要求及合同到期或终止(包括中途解除)后装修添附部分的归属 1、承租人在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变拍租房屋和周边建筑的设计现状,并且自行办理房屋装修后的消防验收手续。 2、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人装饰、装修和添附的物品设施分下列情况处理: ①是动产的;承租人负责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前10日内自行搬离,但不能损坏出租人房屋及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承租人负责赔偿。在此期限内,承租人未搬离的,出租人给予承租人10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还未搬离的,则视为承租人遗弃在租赁物内的遗弃物,出租人有权进行任意处置,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且处置费由承租人承担,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依法赔付。 ②不可移动产;承租人装修物按照“来装去丢”的原则处理,即:在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投资所用于租赁标的物的装修费用不得向出租人主张补偿,租赁场地内与租赁标的形成附合(即不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如强行拆除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赔付。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装修添附的物品和设施出租人不同意接收的,承租人应在10日内自行拆除装修、装饰等增设的他物与设施,将租赁房产恢复原状;如拆除会影响租赁房产价值及美观的,则该装修、装饰归出租人所有且出租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责任。承租人未在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之日起10日内拆除的,视为承租人遗弃在租赁物内的遗弃物,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补偿或赔偿。 八、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佣金:承租人按成交价格的5%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 2、交易服务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由岳阳市公共交易中心根据湘发改价费规(2024)文件规定收取,全部由拍卖公司承担。 九、拍卖方式 网上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年租金起拍,竞租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租人方可对标的进行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租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竞价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段(3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段(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租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段后,竞租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租金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为现金汇款,按季支付。第1年和第2年的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从第3年开始,每两年的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5%,具体如下: 1、第1年和第2年的租金计算:前2年每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每季度租金为第1年的年租金÷4; 2、第3年和第4年的租金计算:第3年和第4年的租金为第2年的年租金×1.05,每季度租金为(第2年的年租金×1.05)÷4; 3、第5年和第6年的租金计算:第5年和第6年的租金为第4年的年租金×1.05,每季度租金为(第4年的年租金×1.05)÷4; 4、第7年和第8年的租金计算:第7年和第8年的租金为第6年的年租金×1.05,每季度租金为(第6年的年租金×1.05)÷4; 5、第9年和第10年的租金计算:第9年和第10年的租金为第8年的年租金×1.05,每季度租金为(第8年的年租金×1.05)÷4; 说明:租金为含税价,不包括水电、物业、卫生、宽带网络等费用。水电、物业、卫生、宽带网络等费用,由承租人另外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需要办理水电、宽带网络立户手续的,其费用也需承租人承担。 十一、租赁合同的起算日期 房屋拍租成交后,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为租赁起始时间,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出租人已向承租人交付标的(房屋)。房屋免租期为12个月(包含在10年总租期内)。 十二、成交价款的支付 1、成交价款的支付时间和账户 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出租人指定账户交纳第一年租金总额中第一个季度(三个月)的租金。 2、关于交款的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与承租人的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账款无法核实导致承租人违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十三、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成交,承租人或代表其参与竞拍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11月13日17时前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36066)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承租人为自然人的: 1、承租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承租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由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承租人为法人组织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法人组织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履约保证金 1、本标的物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纳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合同期内的下列事项: ①按时交纳租金; ②依法合规经营; ③ 服从物业管理、卫生环境市容市貌管理、综合治安管理、文明创建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禁止黄赌毒和传销事件发生)等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人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并结清全部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出租人向承租人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十五、关于标的物的移交程序 1、拍卖文书的交付: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承租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条款以双方实际签订版本为准。 2、实物交付:拍卖成交,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则视为出租人已向承租人交付标的(房屋)。 十六、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责任 竞租人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竞拍或者与其他竞租人恶意串通的,竞拍保证金30万元不予退还。 (二)承租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拍租成交,承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违约,所交拍卖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该拍租房屋可以重新进行拍租竞价,重新拍租竞价时,原承租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拍租的价款低于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应在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所交拍卖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未按期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按1000元/天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由出租人从承租人履约保证金里相应扣除,逾期60天未缴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未依法合规经营,并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分,影响出租人声誉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6、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仅为承租人履约的担保,不得用于冲抵租金(包括最后一期租金)。合同履行中,如承租人出现违约或需赔偿出租人损失的情形,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直至按本合同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补足,并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租人有上述违约行为,或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其他业务经营,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出租人除扣除承租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一切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价差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标的物的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七、免责声明 1、本次拍租的标的物状况是指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实物现状,拍租成交后出租人按房屋的现状(含瑕疵)对承租人进行交付。 2、关于房屋面积的说明:本资料载明的标的面积数据来源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73013号、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69328号所记载面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本资料载明的面积误差<3%的部分,租金由承租人承担;面积误差>3%的部分,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多退少补。 3、竞租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了解标的物的情况说明及显性和隐性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的,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状况、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出租人和拍卖人对该标的的瑕疵和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拍卖成交后,竞租人变为承租人,承租人为经营需要办理的各种证照手续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拍卖人和出租人不负责承租人证照的办理,也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出租人需配合向承租人提供其办证所需资料或证明。 5、竞租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拍风险,拍卖人不接受承租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承租人应承担的佣金。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周边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承租人自行负责协调因经营问题产生的周边纠纷,所有协调事宜及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和承担;如因标的物权属问题与周边产生的纠纷,出租人有义务出面协调。
其他披露内容
由拍卖人开具佣金票据,但限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描述
标的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花板桥居委会金虹大厦001幢2005号及201-204号商业用途房地产10年期租赁权经营权,标的物总面积约3900㎡,第一年拍卖底价为74.88万元/年。如房屋面积与上述描述的不一致,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权请第三方测绘公司重新测量,双方以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与本资料载明的面积误差<3%的部分,租金由承租人承担;面积误差>3%的部分,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多退少补。
承租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1、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具有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竞租人在报名前须查询自己的信誉状况,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交纳保证金报名竞拍的,竞价成交后资格后审阶段,拍卖公司将不认可其竞价资格,其竞价无效,报名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湖南建元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素林
联系电话
13077175780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215号龙源酒店七楼
五、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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