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屈原区凤凰乡荞麦湖村闲置村民活动中心房地产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26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27 09: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9时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222.242.228.198:6713/)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荞麦湖村闲置村民活动中心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荞麦湖村闲置村民活动中心房地产。不动产证号为湘(2017)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0000641号,座落于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荞麦湖(原黄泥会村),权利人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共有情况房屋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430681042002GB00002F00010001,权利性质为划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房屋建筑面积288.26㎡,土地分摊面积0.00㎡,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专有建筑面积0.00㎡,分摊建筑面积0.00㎡,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1-2层,房屋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0日。
据深圳市深美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美林资评咨字【2024】第0113-2号,湖南省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荞麦湖村村民委员会原办公楼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描述,拍卖标的外墙为瓷砖,入室卷闸防盗门,铝合金窗,地面瓷砖,墙面和顶部为刮白,室内装修状况一般装修,以上描述仅供参考,本次以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的失信企业。
三、本次拍卖确定买受人方法: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时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 进行网上注册,交纳保证金5万元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参与网络竞拍。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止(法定工作时间),在标的物坐落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凤凰乡荞麦湖村进行展示,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勘察,也可由拍卖人或委托人安排陪同勘察。
六、竞拍提醒
1.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无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审慎地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显性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责任,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
2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按要求支付拍卖款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将根据《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未竟得者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竞买保证金。
4.拍卖标的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金和买受人在标的办理过户中承担的税费等。室内可移动的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
5.买受人须在付清拍卖相关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的交割手续。
6.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做任何投入。
七、特别说明事项
1、标的物过户税费承担:竞价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和补交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办证费、价调基金、水利防洪基金、出让金等不动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税费、基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拍卖标的物房产土地性质划拨用地,过户过程中变更土地性质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房屋过户及税、费的相关情况。查看标的现场并了解房屋的质量及相关瑕疵,如未了解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和资产所有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根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文件规定,交易项目在1000万以下的交易服务费为2000元,由交易双方(指委托人和买受人)各承担50%。
4、标的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5、委托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和《不动产权证书》给买受人。
6、买受人按规定交清款项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有关资料自行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买受人须在标的移交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产过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过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按照《拍卖法》规定,拍卖人按成交价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须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至拍卖人指定账户,逾期支付视为买受人违约,放弃成交,并根据《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买受人法律责任。
9.拍卖佣金和成交价款支付账户
户 名:湖南天径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82012100002937475
10、标的物面积以过户后相关职能部门最终登记发证面积为准,本次以整体计价竞卖,面积的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的计算(即不以平方单价计算价款)。
11、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255215 13807301290(付先生)13975063548陈女士
湖南天径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拍卖的有关事项:
1.本次竞价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有意参加竞买者应在竞价开始前,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yueyang.gov.cn)注册账号,交纳保证金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参与网络竞拍,每笔保证金只能竞拍对应的标的。
2.参与本次竞价的网络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竞买人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被视为网络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网络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3.网络竞买人不应将自己的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网络竞价设定了自由竞价时间与限时竞价时间,在竞价进行过程中,竞买人可进行自由竞价,即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加价幅度进行自由报价。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出现新的最高报价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再无新的更高报价,标的即确认成交。
5.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对标的进行网上竞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并且按照设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加价;也可进行自由加价,自由加价应为加价幅度所设定金额的整倍数,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6.鉴于网络竞价的特性,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后,须自行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买受人拒绝签署的,构成违约行为,且不能对抗本次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拍卖人有权以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
7.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和系统故障等)甚至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以及由此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买即视为放弃因此类情形而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8.成交金额以《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本公司不再开具标的物的价值发票。本公司为中介服务类机构,不承担政策性担保,无权利和义务履行委托人委托事项以外的一切事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
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或违法的失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