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056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030008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城陵矶支行办公楼及院内房产闲置资产整体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3-14 17: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3-28 17:00:00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城陵矶支行办公楼及院内房产闲置资产整体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29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3-29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和起拍价: 标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位于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的城陵矶支行办公楼及院内房屋等闲置资产,起拍价为人民币803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一、标的展示: 自2024年 3 月14日至2024年3月27日(工作日9:00-17:00)在标的物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拍卖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三、报名流程:竞买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为了您能顺利参加竞价,请您提前三天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2024年 3月27日下午17时前向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
拍卖成交后,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中的60万元用于冲抵成交价款,剩余2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待买受人办理完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到买受人的名下后,买受人向拍卖公司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过户时缴纳的所有税费票据、过户后的房地产产权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由买受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拍卖公司确认上述过户资料真实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无息退还买受人。
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五、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委托标的按照实物现状(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二)每套房屋需要重新测绘面积,如果重新测绘的面积与本资料载明的面积有差异的,最终以本次变更过户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确权的面积为准。本资料载明的标的面积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果变更过户后确权的面积与本资料载明的参考面积之间有差异的,产权单位和拍卖公司均不收缺补差,不予补足,面积差异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所以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则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对该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担保的责任。
(三)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四)该处房产目前已断水断电,拍卖处置后需买受人自行申请开通水电立户或水电的转户手续,立户或转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房产证所附各层《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为整层平面图,未对每层内部结构如楼梯间、办公室等进行详细标注画图,每层内部结构以实物现存结构为准。
(六)买受人需自行协调处理周边相邻关系。
(七)拍卖公司按房屋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有关于房屋的瑕疵和风险(包括本须知已说明的和未说明的瑕疵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所以竞买人竞价前一定要踏勘现场,了解房屋的实物现状,一旦竞买后买受人不得反悔,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标的成交价格的要求,竞得标的后所有关于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的支付
1.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部分,拍卖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买受人的佣金,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拍卖公司按拍卖成交价2%的比例收取买受人的佣金,佣金采取分段计算累计相加的方式计算,该佣金由拍卖公司在买受人的保证金里直接扣除。
2.交易服务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2000元由岳阳市公共交易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全部由拍卖公司承担。
七、网上竞价 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进行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竞价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段(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段(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段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八、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成交,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4月12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36066)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由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法人组织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法人组织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九、关于成交价款的支付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时间和账户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2日17时前)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保证金中的其中60万元用于冲抵价款)到拍卖公司如下账户:
名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907 0614 1920 0323 107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二)关于交款的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必须与买受人的名称一致,在银行汇款时备注:城陵矶支行办公楼及院内房屋闲置资产拍卖成交款。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账款无法核实导致买受人违约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关于标的物的移交程序
(一)拍卖文书的交付:
买受人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拍卖公司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实物交付:
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岳阳分行”)交付拍卖标的物,工行岳阳分行直接将房屋钥匙移交买受人,由买受人出具实物收据,则视同工行岳阳分行已对买受人移交了拍卖房屋的实物。
(三)证照交付:拍卖成交后标的物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行岳阳分行在缴纳其所应当交纳的税费,并办理完纳税清算后再将房屋相关权证移交买受人,由买受人出具权证收据。
(四)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产权单位需到税务部门对房屋进行税务清算,清算完毕后,买受人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应在接到产权单位或拍卖公司可以办理该拍卖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的通知后,立即到工行岳阳分行领取拍卖标的的相关权证,并在领取拍卖标的的相关权证后60日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拍卖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手续,房屋原产权单位予以协助,协助人联系电话:17707301683(姜)
十一、关于房屋不动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
1、关于税的说明:标的物过户时税费缴纳的基本原则为: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缴的税费,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出卖人应交的印花税由委托人工行岳阳分行承担,其他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出让金(如有)、买受人应交的印花税、过户办证登记费和工本费、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等一切费用(含可能存在的行政处罚)均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未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或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少缴税费给产权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
房屋不动产登记需缴纳的税费明细大致如下:
产权单位应缴纳的税费(计算基数为拍卖成交价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增值税及附加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所得税
5.6% 税务进行清算
一般纳税人0.5‰,小规模纳税人0.25‰ 税务进行清算
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计算基数为拍卖成交价或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
契税 印花税 其 他
4% 0.25‰ 土地出让金(如有)、过户办证费、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维修基金等一切费用(含可能存在的行政处罚)。
不动产登记费:80元/户(住宅)550元/户(非住宅)。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特别声明:上述税费明细是拍卖公司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税法知识对本次房屋交易所作的理解与善意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若实际税费缴付数额和明细与上面所述不一致的,以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为准。
2、关于费用与基金的说明: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若有需要交纳的费用与基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关于房屋基本情况及产权情况的说明
(一)房屋基本情况:拍卖标的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办事处南岳居委会,共有一栋九层办公楼、一套住宅及四个未办证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5093.56平方米,土地总面积3036.1平方米,办公楼为钢混结构,一套住宅及四个未办证房屋均为砖混结构。
房屋基本情况汇总表
项目 房屋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 所有权人 坐落 结构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
办公楼 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38049号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钢混 10/10 3889.86
住宿楼一层 岳房权证楼字第130444号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砖混 1/6 244.07
宿舍楼 无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砖混 4/4 480.00
金库 无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砖混 1/2 230.00
食堂 无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砖混 2/2 174.73
车库 无 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 作价出资 城陵矶支行 岳阳楼区城陵矶江陵路 砖混 1/1 74.90
合计 5093.56
特别提示:
1、九层办公楼、101 号住宅房地产价值包含建筑物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格、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未办证房屋价值包含建筑物,不含土地使用权价格。
2、本次拍卖未办证房屋未进行单独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是根据资产委托单位《委托拍卖合同》确定的,未办证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959.63 平方米。
(二)产权情况
1.城陵矶支行原营业用房土地和房产证情况为:办公楼和住宿楼一楼101 号住宅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但都未办理两证合一的手续,办公楼房产证号为岳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138049号,住宿楼一楼101 号住宅的房产证号为岳房权证楼字第130444号。
2.宿舍楼、金库、食堂、车库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单独的土地证,资产单位提供的资料说明上述房屋均在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土地上,这些房屋所占用土地是否属于面积3036.1平方米土地总证范围内,拍卖人不清楚,具体由竞买人根据拍卖人所提供的土地图纸进行分析和落实(图纸附后),拍卖成交后,这四个未办证的房屋是否能办理单独的不动产登记证,拍卖人无法落实。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岳市国用(2005)字第00182号,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城陵矶支行,使用权面积为3036.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
4.本次拍卖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第二条第六款规定:“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参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关规定,不再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机关批准;转让后,可保留为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或直接变更为出让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根据上述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责任
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买受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包括拍卖成交价款、佣金、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违约的,拍卖标的可以重新进行拍卖,重新拍卖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赔偿拍卖人、委托单位因此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价差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费、标的物的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之间提请诉讼的,还应当赔偿拍卖人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结清全部拍卖款项。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方佣金、交易中心的服务费。
2.由买受人负责拍卖标的相关的一切费用。
3.买受人负责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事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由拍卖人开具的佣金票据,但限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描述
如房屋面积与上述描述的不一致的,资产所有单位和拍卖公司不补差,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