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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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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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168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080003
项目名称
岳阳市巴陵东路明星央城小区1栋416号商业房地产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05 16:3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0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岳阳市巴陵东路明星央城小区1栋416号商业房地产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岳阳市巴陵东路明星央城小区1栋416号商业房地产 ZCZR2024080003001
标的资产类别不动产
转让挂牌价(元)5,695,4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06 - 2024-08-20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巴陵东路68号(位于巴陵东路与琵琶王路交汇处)
价款支付要求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湘(2022)岳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308号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状态:
建成日期: 2013年
使用期限说明: 土地使用期限2049年11月23日止。
房屋总层数: 标的居临街商业裙楼第4层(带露台,所在楼栋共34层)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商服用地/办公
房屋坐落: 明星央城小区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68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794.45㎡,其中专有建筑面积704.24㎡、分摊建筑面积90.21㎡
租赁情况: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21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21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20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巴陵东路明星央城小区1栋416号商业房地产,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2024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作日9:00-17:00)在岳阳市明星央城小区房屋坐落地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李女士15207306360)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二)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产权登记的实际所有权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办理权证过户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报名时向系统自动生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以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为准。竞买成交的,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 六、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标的房屋按实物现状以及现有的不动产权证权益状况进行拍卖和交付,若不动产登记权证所载明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一切以实物展示现状和不动产确权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项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标的房屋品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因标的房屋空置时间较长,有可能存在房顶、墙面和地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全或老化、损坏以及建筑质量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委托人未对标的物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建筑结构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标的物的工程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或后果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七)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房地产转户等相关税费、基金承担 (一)拍卖标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基金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不动产登记费、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 (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其它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等规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照以下标准向买受人按阶段收取买受佣金:成交价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3%收取,2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1.8%收取。 (二)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另行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该规费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并提供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的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九、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仅限外地客户)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26日17时前付清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9月20日17时前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三)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四)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付通知书》,委托人凭上述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办理标的交付手续以及提供房产过户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和手续资料,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占有转移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权证转户手续,委托人负责协助。 委托人若拖延或不及时交付标的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委托方按照逾期时间和同期全国银行件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赔偿买受人资金利息损失。 (二)买受人按期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委托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权证转户手续。 (三)拍卖标的交付前所欠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但水电气等设施立户或者变更用户名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且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委托人仅提供协助。 十三、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约定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其所交保证金。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675888(办) 15207306360(李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督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交易服务费、买受佣金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二、房地产转户等相关税费、基金承担 (一)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应及时纳税以便于买受人将标的权属顺利转户。 (二)契税、印花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如未缴的)、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由买受人承担。 (三)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其它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物交付前所欠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或其它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委托人负责协调和解决,但水电气等设施立户或者变更用户名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且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委托人仅提供协助。 四、标的物交付后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一、因标的房屋空置时间较长,有可能存在房顶、墙面和地面开裂、漏水,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不全或老化、损坏以及建筑质量隐患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项目描述
拍卖标的为岳阳市巴陵东路明星央城小区1栋416号商业房地产。 明星央城小区位于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路68号,东临自来水厂小区,南临巴陵东路,西临巴陵壹号小区,附近有市烟草局、东方嘉园(烟草小区)、市中心医院雷峰山小区、雷峰山嘉园、市人民医院、洛王小学、铂斯汀酒店、金威商业广场以及多家银行等,商业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备,并有19/61/32路等公交线路途经,交通便捷度较好。另外小区前坪及地下设有停车场,停车极为便利。 标的居临街商业裙楼第4层(带露台,所在楼栋共34层),建筑面积794.45㎡,其中专有建筑面积704.24㎡、分摊建筑面积90.21㎡,建筑结构为钢混,建成时间2013年。裙楼配专用电梯,室内为简易装修但被损坏。 标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2)岳阳市不动产权第0017308号,权利登记状况:权利人为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其它,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所在宗地面积3712.70㎡,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7.88㎡,土地使用期限2049年11月23日止。 标的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人民币569.54万元(即7169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岳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注册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鄂东路2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600MB16342678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07306360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6楼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