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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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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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170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080006
项目名称
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8-07 16: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1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 ZCZR2024080006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48,5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5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08-09 - 2024-08-21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塘镇何家畈
价款支付要求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22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08-22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8-21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一批,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于2024年8月9日至8月21日(工作日9:00-17:00)在湖南省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预约联系人: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李女士15207306360)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二)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后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以拍卖公告规定的数额为准。竞买成交的,买受人在临湘市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并向拍卖人付清买受佣金、公告费和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后,凭税务机关征缴凭证和委托人退款通知函申请将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退回买受人银行账户(不计息);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 六、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委托标的按照现状(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二)由于抽取的样品难免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检测分析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标的交付的质量依据。如有出入则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且所涉一切风险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数量为岳阳市启点测绘有限公司根据测量数据推算,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 (四)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六)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七)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等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包干支付买受佣金人民币2500元。 (二)拍卖费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支付公告公示费人民币1500元。 (三)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另行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该规费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并提供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的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八、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九、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8月23日12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23日12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买受佣金,2.公告费,3.交易服务费。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23日15时前凭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开具的缴款单自行到临湘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向税务机关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并将征缴凭证扫描件交给拍卖人。 (三)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条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公告费以及交易服务费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在2024年8月23日16时前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采取现场指认以及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标的,并与买受人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移交确认书签订后,即视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已完成标的交付义务,且买受人无权对标的交付方式提出异议。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自行将竞得的土石全部清运完毕,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逾期未清运完毕的,则视为买受人对剩余土石予以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任意处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在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公告费以及交易服务费等约定拍卖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三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公告费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公告费和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2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2.买受人未在2024年8月30日前将标的清运完毕的,则视为本人对剩余土石予以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任意处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对自己成交的标的未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项规定和约定,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四)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三、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675888(办) 15207306360(李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督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 2.自2023年12月开始,该批土石一直堆放在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与何洞村委员会协商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3.买受人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自行将竞得的土石全部清运完毕,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逾期未清运完毕的,则视为买受人对剩余土石予以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任意处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土石外运等事宜牵涉到与周边村民协调,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5.买受人不得超载运输土石,如造成道路损坏的,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6.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披露内容
1.拍卖成交后,由临湘市税务部门按照上缴的成交金额开具完税凭证,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再开具标的销售发票,如需缴纳相关税费、基金则概由买受人承担。 2.由拍卖人开具佣金票据,但仅限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描述
拍卖标的为临湘市长塘镇何洞村草塘组耕地恢复产生的可利用土石一批,经鉴定为质量较差的钾钠砂(其中含氧化铝15.74%、氧化铁1.32%、氧化钾4.57%、氧化钠2.76%),可用于做陶瓷底料。现该土石堆放于何洞村易家组临时堆放点,堆放量为2281.16m³,折合重量约3234.3吨。 上述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4.8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
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82MB1E50432X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07306360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6楼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