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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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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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251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100004
项目名称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0-22 12: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31 18: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其中报废汽车77辆、报废两轮摩托车958辆、报废三轮摩托车57辆) ZCZR2024100004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460,0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2,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15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10-22 - 2024-10-31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汨罗市飞宇交通施救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要求(一)拍卖成交价:为拍卖标的成交总额。 (二)价款支付:成交价款由买受人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三)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须依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包含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情形)。 (四)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2024年11月6日17时前按照拍卖标的成交价5%的比例向本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交款账户如下: 户名: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岳阳楼支行 账 号:6106 5736 0424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01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1-01 12: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31 18: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网络竞价须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规范网络拍卖行为特制定本须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为本次网络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拍卖平台,网络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拍卖平台所发布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申请与承诺》、《限时竞价风险提示》、拍卖公告、标的介绍、竞买须知、重要提示等,并以此对自己的拍卖行为负责,如未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而引发的任何风险以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网络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其中报废汽车77辆、报废两轮摩托车958辆、报废三轮摩托车57辆)。 标的详见:湖南公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明细及《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的报名申请。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为便于交警车管部门对报废车辆处置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限在岳阳地区范围内进行拆解,不得整车流入社会,并由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4.拆解场地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册地在岳阳地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岳阳地区范围内的拆解场地,并提供场地相关证明文件。 5.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消拍卖成交结果及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三、标的展示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9:00-18:00)在汨罗市新市镇飞宇一号停车场、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北院停车场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或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陆女士13762769679)。 四、竞买申请手续: 1.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2.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竞买人应保证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否则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由此导致拍卖无效需赔偿拍卖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应当收取的佣金、标的再行拍卖的价款损失以及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并且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拍卖。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报名时向系统自动生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竞买成交的,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转账至拍卖人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款或拍卖佣金等、或者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经委托人允许后原路退回买受人。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1-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履约保证金 1.本次拍卖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拍卖的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买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提走标的并和完成车辆拆解报废工作,如发生买受人违约而应向委托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或负担其他给付义务的,委托方有权径行从履约保证金中相应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委托方损失的,买受人应继续赔偿。 3.待拆解作业结束,经委托方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除委托方有权抵扣的款项外,委托方应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买受人。因买受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按照标的现状(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外观、数量、结构、质量、设备设施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类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包括拍卖标的瑕疵等),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拍卖标的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设施设备不全或老化、损坏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拍卖成交后中出现任何标的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未对拍卖标的进行任何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相关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拍卖标的的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罚款、刑事、民事责任及损失等概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须自行咨询和了解以及核实拍卖标的的相关拆解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6.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包括但不仅限于车况、配置、瑕疵说明及参考价格等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无缺损所作的担保。 7.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的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本公司上传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所提供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状况、配置和相关信息认真查看标的实物,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8.因拍卖标的属于报废的动产,在拍卖前必然会产生程度不等的碰撞刮蹭、机械磨损、部件老化等造成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碰撞泡水火烧等事故修复、发动机维修、部件更换、钣金喷漆、外形内饰改装、随车工具丢失、馈电、渗油、锈蚀、轮胎失压、不能启车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务必自行了解和查验。竞买成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拍卖、退保证金或者其他任何赔偿,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参拍。 9.特别说明:拍卖车辆系报废处置车辆,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显性或隐性瑕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车辆有可能存在事故碰擦、补漆、电瓶亏电或失效、遥控钥匙无电、车窗升降故障、门锁损坏、车胎无气或破损、油箱缺油无油、发动机异响、车内装饰损坏及发霉、零部件和附件以及使用说明书更换或缺失等),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担保。 10.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状况、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本竞买文件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关于标的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车况及其相关配置、备品、备件的品质、品类以及完备程度和配套情况等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11.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及国际惯例进行拍卖,竞买人对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或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的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拍卖人。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八、拍卖价格的定义 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等。 九、标的转让税费的承担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办理拍卖标的保管、转移、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民事、刑事责任。 十、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 1.拍卖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照标的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该费用仅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产权交易服务费 此次拍卖竞买人需登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222.242.228.198:6713/)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须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规定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费。此费用由拍卖公司向买受人代收后转交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一般缴费书)。 十一、竞拍方式 网上竞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的标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的相关信息。 竞买人如无法出价,请及时刷新保证金交纳状态,也可联系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或本公司咨询,电话0730-8236569。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12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如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出现同等最高出价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为标的买受人。本次拍卖的标的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人。 十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买受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11月6日17时前亲自到拍卖人处现场办理或通过邮政快递方式(仅限外地买受人,但在领取标的物及相关权证手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通知书》或《标的移交确认书》等成交确认文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1)买受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支付拍卖成交款项、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11月6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付清以下拍卖款项: 1、拍卖成交价款; 2、拍卖佣金; 3、产权交易服务费; 4、履约保证金。 (二)交款账户(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 户名: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岳阳楼支行 账 号:6106 5736 0424 行 号:1041 0000 0004 (三)特别说明: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汇款,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四、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1.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民事及刑事纠纷及标的损坏灭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须在2024年11月6日17时前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交付通知书》或《标的移交确认书》等材料,前往车辆停放地点办理拍卖标的移交等相关手续。 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全权负责办理拍卖标的保管、转移、报废、清理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民事、刑事责任。 4.买受人应及时提取转移拍卖标的,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因延迟提取车辆而引发的标的损坏、灭失等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违约责任 1.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或无效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拍卖人有权按照《竞买须知》第六条的约定,以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2.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约定拍卖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50元/台/天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7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留其所交保证金。拍卖人有权依照《竞买须知》第六条的约定以保证金充抵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3.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提取拍卖标的以及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拒绝以及逾期提取标的/办理相关手续的,则构成违约。逾期提取车辆或逾期完成车辆过户在5日内的,按50元/台/天收取保管费,该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补缴;逾期超过5日的,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成交标的,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自行任意处置标的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标的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违约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对成交的任何一个标的或附属的物品等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则视为其对成交标的构成整体性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项规定和约定,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4.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交易服务费、平台软件使用费、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结清全部拍卖款项提走自己全部成交标的,办理车辆过户事宜。 十六、关于标的退货的约定 鉴于拍卖交易和标的的特殊性,所有成交标的均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政策中有关“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七、特别声明 竞买人凡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即视为其已确认自身对所竞买的标的具备了竞买资格和相关条件,并已认可和接受本次网络拍卖会的《竞买须知》、《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其他披露内容》、《项目描述》等相关配套文件以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规则所有的说明、规定和要求等。 十八、特别提示 1.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和提取标的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实名注册认证的竞买主体一致。 2.竞买人因以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1)因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用户账户注册不及时或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注册账户无法参与竞买的;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退回的;3)未及时关注拍卖会相关信息的;4)竞买人因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3.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交易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九、拍卖活动的中止或终止 因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拍卖会不能举行的,拍卖人只需退还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不承担竞买人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 二十、其它说明 1.本竞买文件以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对标的所作的描述和说明,与拍卖人在此之前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不一致的,则以本竞买文件以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所作的描述和说明为准。 2.本次拍卖活动的各种文件以及竞价系统中的计价货币均为人民币。 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委托,我公司将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222.242.228.198:6713/)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一批(整体打包拍卖)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其中报废汽车77辆、报废两轮摩托车958辆、报废三轮摩托车57辆),所有拍卖标的均按照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详见《标的介绍》。 二、拍卖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开始。 三、拍卖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222.242.228.198:6713/)。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2024年10月22日至31日(工作日9:00-17:00)在汨罗市新市镇飞宇一号停车场、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北院停车场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或自行前往展示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陆女士13762769679)。 五、竞买资格和条件: 1.竞买人须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的报名申请。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为便于交警车管部门对报废车辆处置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限在岳阳地区范围内进行拆解,不得整车流入社会,并由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4.拆解场地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册地在岳阳地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岳阳地区范围内的拆解场地,并提供场地相关证明文件。 5.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消拍卖成交结果及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六、竞买登记手续: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竞买人,请于报名前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 ”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 2.竞买人请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 ”网上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8时。 3.拍卖保证金:竞买成交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1-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原路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4.保证金缴纳:报名后交纳至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竞价资格。 5.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8时。 七、其他事项: 1.拍卖标的均按照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上传至“ 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 ”相关文件资料。 八、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巴陵尚品10楼1002室 联系电话:陆女士13762769679 湖南晟扬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拍卖标的按照标的现状(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外观、数量、结构、质量、设备设施以及维护保养等情况以现状为准。在此,提请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注意此类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包括拍卖标的瑕疵等),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拍卖标的质状况仅限于其外观和使用状况描述,对于被遮盖、未暴露以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标的有可能存在设施设备不全或老化、损坏等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且无任何异议。如在拍卖成交后中出现任何标的质量问题等瑕疵,则视为买受人的投资风险,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未对拍卖标的进行任何性能鉴定,拍卖人也不是从事相关安全性能鉴定的机构,无责任和义务对拍卖标的的质量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性能作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的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进行勘查和鉴定,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罚款、刑事、民事责任及损失等概由买受人承担。 5.竞买人须自行咨询和了解以及核实拍卖标的的相关拆解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6.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包括但不仅限于车况、配置、瑕疵说明及参考价格等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无缺损所作的担保。 7.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的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本公司上传至“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所提供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状况、配置和相关信息认真查看标的实物,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8.因拍卖标的属于报废的动产,在拍卖前必然会产生程度不等的碰撞刮蹭、机械磨损、部件老化等造成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碰撞泡水火烧等事故修复、发动机维修、部件更换、钣金喷漆、外形内饰改装、随车工具丢失、馈电、渗油、锈蚀、轮胎失压、不能启车等显性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务必自行了解和查验。竞买成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拍卖、退保证金或者其他任何赔偿,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参拍。 9.特别说明:拍卖车辆系报废处置车辆,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显性或隐性瑕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车辆有可能存在事故碰擦、补漆、电瓶亏电或失效、遥控钥匙无电、车窗升降故障、门锁损坏、车胎无气或破损、油箱缺油无油、发动机异响、车内装饰损坏及发霉、零部件和附件以及使用说明书更换或缺失等),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担保。 10.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状况、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本竞买文件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关于标的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 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车况及其相关配置、备品、备件的品质、品类以及完备程度和配套情况等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提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11.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及国际惯例进行拍卖,竞买人对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或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有疑问的,应当向展示现场的工作人员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拍卖人。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项目描述
标的名称:汨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超期滞留涉案报废车辆1092辆(整体打包拍卖,其中报废汽车77辆、报废两轮摩托车958辆、报废三轮摩托车57辆)。 标的详见:湖南公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明细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企业
企业资质
1.竞买人须具备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的报名申请。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3.为便于交警车管部门对报废车辆处置进行全程监管,所有报废车辆限在岳阳地区范围内进行拆解,不得整车流入社会,并由汨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派专人现场监督。 4.拆解场地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注册地在岳阳地区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岳阳地区范围内的拆解场地,并提供场地相关证明文件。 5.竞买人在竞买报名前应依据拍卖人提供的相关拍卖文件对自身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予以确定,如最终竞买人因自身条件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取消拍卖成交结果及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拍卖人所有)。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汨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
汨罗市迎宾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81MB1286725C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冯香慧
联系电话
13607408937
联系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站前路巴陵尚品10楼1002室
五、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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