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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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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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268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110003
项目名称
公安机关查扣的皖宝盛工777号涉案采砂船第三次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1-06 17: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02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公安机关查扣的皖宝盛工777号涉案采砂船第三次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依法查扣的“皖宝盛工777”号涉案采砂船及工具船 ZCZR2024110003001
标的资产类别船舶
转让挂牌价(元)13,760,0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3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3,0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11-07 - 2024-12-02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陆城村
价款支付要求(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成交价款,2.买受佣金,3.交易服务费,4.履约保证金。 (二)交款账户如下: 1.拍卖成交价款交款账户: 户 名:岳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求索路支行 账 号:1005 9379 5260 0100 01 2.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三)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船舶种类: 采砂船
购置日期: 工具船购置于2015年
使用年限:
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 自2013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09日止
造船厂: 安徽省芜湖市顺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船长(米): 90.4
船高(米):
满载排水量(吨): 5100.223
空载排水量(吨): 2695.005
总吨: 4606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主机功率: 1194
推进器: 螺旋桨2400mm×2个,艏侧推主机2台×448kw
现状分析: 以上参数均来自于船舶检验证书,有可能与实际状况不完全一致,并且经现场勘查,泵机舱内实际布置吸砂泵机组为3套。
船舶出厂日期: 2013年11月12日
登记日期: 2013年12月27日
船籍港: 芜湖
船宽(米): 20.8
产考载货量(吨):
型深: 5
尽吨: 1381
主机转速: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03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4-12-03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2-02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50.0%
委托方
5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依法查扣的涉案“皖宝盛工777”号采砂船及工具船,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于2024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9:00-17:00)在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段长江水域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展示地勘查标的(预约联系人: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刘女士13607301355)。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二)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出具成交证明文件、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网上报名后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竞买成交者,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户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六、提船及过户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应付的拍卖价款、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平台软件使用费以外,另行交纳提船及过户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买受人应在本文件约定的期限内提取船舶以及办理船舶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 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取船舶并完成拍卖船舶原登记证书注销以及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我公司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通知函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并且需扣除银行应收取的转账手续费),但买受人出现违法违纪或违反竞买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情形除外。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竞买人须自行到原船籍港的船舶登记部门,咨询和了解以及核实拍卖船舶转移登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须自行到拟申请转入船籍港的船舶登记部门,咨询和了解以及核实拍卖船舶转移登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确认船舶是否可以转入当地船舶登记港,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三)由于拍卖标的为使用过的老旧船舶,因此不可避免存在某些显形或隐性瑕疵,其相关的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均无法提供;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成新及完好程度、技术性能、使用状况以及配套情况等,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拍卖人和委托人对上述事宜不作任何担保。 (四)由于拍卖船舶扣押时间较长,并在野外露天停泊,部分设备、备品、备件以及零部件有可能因保管不善或被盗而散失,因此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仅供竞买人用于技术性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付依据,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该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 (五)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船舶及其相关设备的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报废年限等问题承担政策性担保责任。 (六)由于标的船舶系公安机关现场扣押,因此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等有可能散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按照海事部门的规定需以登报等形式公告的,所涉相关手续及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七)由于拍卖标的被公安机关扣押,未办理船检,船舶检验证书均已超过有效期,并且船舶有可能存在私自改装、加装设备等情况,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对于拍卖船舶能否在海事部门检验合格等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买受人)认货买货,且不论品质、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完备状况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按照现状接收。 竞买人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出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作为理由而要求退标。 (十)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十一)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等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佣金收取标准为:拍卖成交价在2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5%收取买受佣金;2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4%收取;500万元以上部分按3%收取。该费用仅限于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另行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该规费由我公司代收代缴,并提供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的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九、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4年12月3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12月6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一)买受人为自然人的: 1.买受人身份证原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买受人为机构的,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付清以下拍卖款项:1.成交价款,2.买受佣金,3.交易服务费,4.履约保证金。 (二)交款账户如下: 1.拍卖成交价款交款账户: 户 名:岳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求索路支行 账 号:1005 9379 5260 0100 01 2.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交款账户: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三)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履约保证金后,须在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时前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标的交付通知书》,自行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并在签署《船舶移交完毕确认书》后立即进场接收和看管标的,但最迟不得晚于当天17时前完结移交工作。在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应当尽快将拍卖船舶驶离或拖离现有的停泊水域,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二)由于拍卖船舶未检验且相关证书已过期,无法办理临时航行的相关证书。买受人需自行负责将拍卖船舶予以维护和修复(含添置缺失的设备和部件)或恢复至正常合格状态,并自行负责将拍卖船舶拖离或驶离现有的停泊水域,同时承担上述事项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提供船舶维修和移船等服务。 (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到船舶登记机关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船舶检验、所有权转移及重新登记等事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和税费;拍卖人和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并负责解除船舶抵押等权利限制,以及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船舶注销登记和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对于拍卖船舶能否检验合格以及在买受人拟申请转入的船籍港能否办理船舶登记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应保证在拍卖成交后90天内完成船舶注销登记以及所有权转移登记等事宜,但非买受人原因除外。 (四)买受人提取船舶时应当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并按规程操作,以确保标的在交付期间和交付后安全停泊及转移(含驶离或拖离)。标的交付期间及交付后在停泊、驶离或拖离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纠纷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五)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含停泊安全)责任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无论买受人继续使用或转让标的,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政策风险。 十三、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充抵部分继续追偿)。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履约保证金等约定拍卖款项的,应当每天按照标的成交价的千分之三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3天未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或逾期20天未付清拍卖款项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公告费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3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如长江汛期到来,海事和水利部门要求转移船舶,委托人有权自行任意处置标的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移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买受人承担。 (四)买受人未在成交后90天内完成拍卖船舶注销登记以及所有权转移登记等事宜的,应当按照3000元/天向委托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三、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675888(办) 13607301355(刘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督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2.委托人仅按照买受人上缴的成交价款金额开具财政非税收据,且不再开具标的价值发票,如需缴纳相关税费和基金则概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拍卖销售所涉的任何税费和基金。 3.由于拍卖船舶未检验且相关证书已过期,无法办理临时航行的相关证书。买受人需自行负责将拍卖船舶予以维护和修复(含添置缺失的设备和部件)或恢复至正常合格状态,并自行负责将拍卖船舶拖离或驶离现有的停泊水域,同时承担上述事项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提供船舶维修和移船等服务。 4.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到船舶登记机关和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船舶检验、所有权转移及重新登记等事宜,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和税费;拍卖人和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并负责解除船舶抵押等权利限制,以及协助买受人申请办理船舶注销登记和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对于拍卖船舶能否检验合格以及在买受人拟申请转入的船籍港能否办理船舶登记不做任何担保。 5.买受人提取船舶时应当由具备相应作业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并按规程操作,以确保标的在交付期间和交付后安全停泊及转移(含驶离或拖离)。标的交付期间及交付后在停泊、驶离或拖离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纠纷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其他披露内容
项目描述
拍卖标的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依法查扣的“皖宝盛工777”号涉案采砂船及工具船,现经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没收并将处置收入上交国库。 上述两艘船舶评估价共计人民币1986.7万元,整体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1376万元,但保留价保密。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皖宝盛工777号采砂船 船名:皖宝盛工777号,船舶识别号:CN20136590669,船籍港:芜湖,船舶种类:采砂船;船体材料:钢质,总长96米、船长90.4米、船宽20.8米、型深5米,满载排水量5100.223吨,空载排水量2695.005吨,总吨位4606,净吨位1381,航区:A级;推进主机:柴油机2台×597kw,推进器:螺旋桨2400mm×2个,艏侧推主机2台×448kw;主消防泵2台×80m³/h,发电机组5台,额定功率(kw)分别为120/369/815/50/30;吸砂泵主机2台×1080kw、吸沙泵2台×4895m³/h;船舶制造厂:安徽省芜湖市顺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建造完工日期:2013年11月12日;船舶所有权登记号码:121213000400,船舶所有人:安徽宝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参数均来自于船舶检验证书,有可能与实际状况不完全一致,并且经现场勘查,泵机舱内实际布置吸砂泵机组为3套。 (二)工具船壹艘 船体材料:钢质,船体尺寸:长11米、宽2.6米、深0.9米,推进动力:柴油机,动力单元名称:康明斯4BT,动力单元型号:4BT-P36F3M,生产时间:2014年3月6日,购置时间:2015年。 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情况 最低安全配员等级、数目如下: 船长(一类证书):1人;轮机长(一类证书):1人; 大副(一类证书):1人;二管轮(一类证书):1人; 三副(一类证书):1人;三管轮(一类证书):1人; 水手(- -):2人;机工(- -):2人。 特殊要求和条件:该船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16小时;非自动化,上述配员增加了三管轮、机工各一名。 三、船舶实物状况 该船舶因非法采矿案于2017年10月26日被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依法扣押至今,由于停泊时间较久且长期未使用以及未进行维护保养和船舶检验,船体油漆老化驳落,船用设备及设施、备品、备件等陈旧老化且现时技术性能和状况无法确定,并且部分设备、备品、备件未见铭牌,有可能存在实际规格型号与登记证书不一致的情形。上述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船舶相关权证情况 (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船舶所有权人为安徽宝盛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巢湖市分行,抵押权登记号码:DY1212180013。拍卖成交后,由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负责解除船舶的抵押担保以及法院查封。 (二)船舶其它登记证书 1.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自2013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09日止。 2.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2013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5日止。 3.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11月11日止。 4.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止垃圾污染证书、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有效期均为2019年11月11日止。 拍卖成交后,上述证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到该船船籍港的海事部门进行检验、补证、换证,相关费用自理(包括行政处罚应缴纳的罚款)。 五、特别说明: (一)由于拍卖标的为使用过的老旧船舶,因此不可避免存在某些显形或隐性瑕疵,其相关的说明书、使用手册、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均无法提供;船舶及其相关设备、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成新及完好程度、技术性能、使用状况以及配套情况等,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竞买人,拍卖人和委托人对上述事宜不作任何担保。 (二)由于拍卖船舶扣押时间较长,并在野外露天停泊,部分设备、备品、备件以及零部件有可能因保管不善或被盗而散失,因此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仅供竞买人用于技术性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付依据,一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该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人和委托人不对拍卖船舶及其相关设备的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报废年限等问题承担政策性担保责任。 (四)由于拍卖标的被公安机关扣押,未办理船检,船舶检验证书均已超过有效期,并且有可能存在私自改装、加装船舶设备等情况,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对于拍卖船舶能否在海事部门检验合格等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该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 (五)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竞买人(买受人)认货买货,且不论品质、品类、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完备状况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按照现状接收。 附件(补充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4.船舶吨位证书 5.船舶检验证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和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文苑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600006366337J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女士(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607301355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6楼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