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4】332号
服务器当前时间:2023-08-17 14:23:55
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4】332号
项目编号
ZCZR2024120007
项目名称
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砂石料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0 17:3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16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砂石料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砂石料拍卖 ZCZR2024120007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112,269,3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00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4-12-23 - 2025-01-15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灌山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共分三年支付(与隐患治理同期)。 第一期: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30%; 第二期:拍卖成交后第13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20%(支付成交价款至50%); 第三期:拍卖成交后第25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成交价款至100%),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冲抵最后一期成交价款。 上述每期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支付到临湘国资部门指定账户。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1-17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1-17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1-16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一)拍卖标的名称: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砂石料。 (二)基本情况:标的物与临湘市凡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泰)和临湘市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矿区范围紧邻。2009年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发证时两矿矿界相距约为10米。2016年省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两矿矿界达不到300米安全规定要求,且生产现场有大量高陡边坡,因此责令两矿进行整改。在此背景下,2018年海螺整合原长铁路口铺采石场,并主动从凡泰灌山白云岩矿矿界处向西退让300米作为安全隔离带。 通过近5年的开采,两矿开采平台均在逐年降低,两矿之间的300米安全隔离带形成了一个与地面标高约80米,面积约20万平方米的“孤岛”。该“孤岛”属白云岩与水泥灰岩的过渡地带,为断层所控制,岩石松散破碎。 2023年4月,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临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函督办“孤岛”整治问题(湘安办函〔2023〕33号),“凡泰”与“海螺”之间的“孤岛”状高陡边坡,稳定性差,已出现了裂缝,存在安全隐患,需及时进行治理。本次拍卖的资产为整治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砂石料。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的报名; 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等。 4.竞买人应具备合法加工场地及现有场地上已建成符合环保要求(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加工生产线、厂房等设备设施; 5.企业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三、砂石料拍卖的方式、数量及数量瑕疵 1.砂石料拍卖的方式:本次砂石料拍卖的方式采取整体包干增价拍卖的拍卖方式,起拍价为人民币11226.93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 2.砂石料拍卖的数量:数量为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数量,处置总量为909.8万吨。根据《湖南省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资源量核实报告》,“孤岛”隐患治理工程一期范围内保有控制资源量947.7万吨,根据《湖南省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工程一期范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孤岛”隐患治理工程一期范围拟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治理方式,参考《水泥原料矿山工程设计规范》(GB50598-2010)中关于设计回采率的要求(要求设计回采率95%及以上),结合相邻海螺水泥用石灰岩矿以及凡泰白云岩矿的采矿回采率(海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回采率为98.8%,凡泰白云岩矿采矿回采率为96.0%),考虑到本方案设计白云岩矿、白云质灰岩矿均用作建筑石料用碎石,其利用率较高,因此本方案推荐本次治理工程的回采率为96%。故治理工程可综合利用储量=(设计利用储量-禁止治理区损失量)×设计回采率=947.7万吨×96%=909.8万吨。评估数量有可能不精准,但只要是凡泰与海螺之间的“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中爆破的砂石,均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3.砂石料的数量瑕疵:若买受人竞买到的砂石料数量没有达到该须知以评估数据为依据确定的砂石料数量的,缺少的砂石料数量不予补足,所以,竞买人竞价前须踏勘现场,进行实地考察,预先估计本次隐患治理有可能爆破的砂石料数量,确定是否值得投资,谨慎竞价。若竞买人一旦竞价成为买受人,则所有投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资产委托单位不承担砂石料数量差异任何损失及责任。 四、标的展示: 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5日(工作日9:00-17:00)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看货联系电话:8736066。 五、报名流程:竞买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为了您能顺利参加竞价,请您提前三天办理好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 六、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2025年1月16日下午5点前向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整。 竞买成交后200万元竞买保证金退还给临湘市国资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冲抵最后一次成交价款。 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原账号无息退还。 七、网上竞价 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进行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八、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拍卖成交,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5年1月24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736066)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证明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人的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九、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分期付款:共分三年支付(与隐患治理同期)。 第一期: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30%; 第二期:拍卖成交后第13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20%(支付成交价款至50%); 第三期:拍卖成交后第25个月内支付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成交价款至100%),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冲抵最后一期成交价款。 上述每期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支付到临湘国资部门指定账户。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砂石料的交付条件 1.拍卖成交买受人交清首期成交价款的30%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按现状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2.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买受人签订一份《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涉及的剩余砂石料处置及安全移交协议书》,买受人向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出具一份遵守《安全移交协议》的《承诺书》; 3.买受人向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提供按期支付余款的承诺书,逾期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特殊情况报市政府同意的不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买受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否则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有权不予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拖离砂石料的起止日期和作业的时间段 矿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挖方砂石爆破施工单位的进场施工日,为此次拍卖砂石料对买受人交付的起算日期。爆破施工单位在“孤岛”矿区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产生的剩余砂石料,半个月内要拖离现场。若上游砂石施工爆破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期延长的,买受人拖离砂石料的作业时间段相应延长。 十二、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 1.拍卖佣金:该标的总佣金为人民币22万元,由买受人在2025年1月24日前支付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收取佣金的账号如下: 户名:湖南鑫城兴盛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岳阳金鹗支行 账号:4366 0073 3018 0100 08424 行号:行号:301557001337 2.交易服务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该宗拍卖应当交纳的所有服务费全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十三、费用及损失风险的承担 买受人应遵循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的规定及要求,当场验收拍卖成交标的物,自带运输工具及各种修复“孤岛”隐患工程的设施设备、自建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工场所、自付装载费用、自负安全生产的责任。 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砂石料运输安全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买受人运输时,其所发生的一切搬运、装车、过磅、运输等费用、风险及全程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国家相关部门对成交货物有规定和要求的,买受人应当符合其相应规定和要求。 十四、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责任 1、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的,拍卖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不符合本须知第二条规定的竞买人资格条件,而报名参与竞价的,拍卖取消,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买受人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1、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款项,包括拍卖成交价款、佣金、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违约的,拍卖标的可以重新进行拍卖,重新拍卖竞价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应赔偿拍卖人、委托单位因此违约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价差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各种技术资料的编制费、标的物的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按时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结清全部拍卖款项。 十五、对买受人的其他要求 1.禁止转包:拍卖成交后,未经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批准,买受人不得将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工程挖方的剩余砂石资源转包给其他人。 2.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买受人将砂石拖离矿区时,应做到安全、环保、卫生,不允许发生安全事故和影响周围环境卫生的事情,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和赔偿。 3.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与海螺、凡泰协商确定生产时间和放炮时间,并按300米的要求确定安全生产距离。 4.剩余砂石料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费用。 5. 在岳阳市公共交易中心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由市政府全部解决。 十六、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一)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按照标的的实物现状(含瑕疵)委托拍卖和进行交付,所以竞买人举牌竞价前,一定要踏勘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挖方现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则视为认可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一旦举牌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二)标的数量和吨位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吨位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为准。 (三)标的品质以标的物现场展示的状况为准。 (四)买受人利用海螺、凡泰、村组自建道路产生纠纷的,所有纠纷需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且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买受人负责与周边企业及村民纠纷的协调,所有协调事宜及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和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拍卖标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方佣金、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各种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包括但不限于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 2.由买受人负责拍卖标的相关的一切费用。 3.委托人和拍卖公司不能提供拍卖标的的发票。
其他披露内容
由拍卖人开具的佣金票据,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描述
标的为临湘市灌山-灰山矿区“孤岛”隐患治理修复工程所产生的剩余砂石料。如实际数量与描述的不一致的,资产所有单位和拍卖公司不补差,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企业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的报名; 2.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等。 4.竞买人应具备合法加工场地及现有场地上已建成符合环保要求(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加工生产线、厂房等设备设施; 5.企业没有不良信誉记录,提供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临湘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
湖南省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82MB1E50432X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梅伟华
联系电话
13077175780
联系地址
湖南省临湘市城中北路2号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