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5】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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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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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5】030号
项目编号
ZCZR2025010007
项目名称
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24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26 10: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 ZCZR2025010007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135,415,8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0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240
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5-01-24 - 2025-02-25
标的展示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价款支付要求(一)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4日17时前交纳以下费用: 拍卖佣金:竞得人向拍卖人支付9万元固定拍卖佣金。 户名: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60026945673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湘府东路支行 (二)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10万元。 (三)买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见样本),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拍卖成交款,完整履行相关事项。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2-26 10: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2-26 11: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2-25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0%
委托方
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竞买须知 受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我公司将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http://222.242.228.198:6713)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30年(含改造期1年)。标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设施,主要包括2个子项目: 1、垃圾分类设施: 用地面积为19304.22㎡,总建筑面积8586.32㎡,其中新建面积为1926.90㎡,厂房修缮6659.42㎡。一期新建1栋消防水泵房、1栋分拣堆场、1栋室外分拣堆场,同时修缮1栋分拣厂房,拆除2#分拣厂房原有设备及配套构架设施。1#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为新建单层框架结构;3#分拣堆场为新增单层钢结构门式钢架厂房,跨度29.6m,檐口高度13.5m;室外分拣堆场承载力2t。 2、垃圾收转运设施: (1)现有城区27座垃圾中转站提质改造,乡镇20座垃圾中转站。 (2)密封垃圾转运车(8T)7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T)8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5T)5辆,福田牌垃圾转运车1辆,吸污车2辆,微型钩臂车9辆,摆臂车3辆,农用车3辆,大件垃圾破碎车。其中7辆密封垃圾转运车已使用10年以上,车辆功能存在缺陷需进行更新。 (3)U型垃圾桶562个,地坑桶65个。 标的详情见附件《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实施“三资盘活”所涉及其持有并管理的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期限30年)资产评估报告》(天信评报字[2025]第250112号),《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样本)等相关资料。 请竞买人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物,主动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标的现状,不到现场踏勘标的,视为对标的无异议。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完成竞买登记并参拍的竞买人,即视同认可标的现状及瑕疵。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竞买人资格由委托人后置审核,竞买方如不符合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竞买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包括没收所缴纳的保证金。 三、报名流程: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价保证金,取得系统自动生成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报名时向系统自动生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1、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由系统自动无息退还。2、竞得人在项目成交手续完成后,由拍卖人协助办理竞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账户相关手续)。 五、网上竞价:本次拍卖标的有二人及二人以上报名,网上竞拍采用增价式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只有一人报名参与竞买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起拍价成交。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竞拍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10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4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六、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标的成交后,系统向买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买受人需在拍卖结束后1日内从交易系统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签字盖章。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5年3月4日17时前凭竞价系统生成的《网上竞得证明》、《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书》、《成交通知书》亲自到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网络买受机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七、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交纳及账户等 (一)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4日17时前交纳以下费用: 拍卖佣金:向拍卖人支付9万元固定拍卖佣金。 户名: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60026945673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湘府东路支行 (二)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10万元。 (三)买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见样本),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拍卖成交款,完整履行相关事项。 (三)特别说明: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拍卖成交后,由本公司开具买受佣金发票,但仅限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交易服务费票据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 八、标的特别说明 1、竞得人为项目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竞得人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见附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存量资产、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详细实施内容见《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实施方案》。 2、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为30年(含改造期1年),自《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经营权出让价款:即拍卖成交款。 指本协议项目经营权出让给乙方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资金(经营权出让价款包含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印花税,不包括本项目经营性资产土地收益金、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出让价款不包含乙方营业过程涉及的水、电、燃气、通讯、有线及/或数字电视费、宽带网络费、卫生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费用,该类费用由乙方按规定据实缴纳)。 4、竞得人经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经营权有效期间所需的全部资金、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竞得人自行解决,一切债权债务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5、竞得人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责任、环保责任、防灾防火责任、维护保养责任及社会周边关系的处理等事宜均由竞得人负责,并自行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6、在经营权有效期内,如需办理相关证照,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竞得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并缴纳税金,自觉接受转让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8、本次转让标的依其现状(包括显性和隐性瑕疵)进行网上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情况及现场交付实物时现状为准。资料如有未涉及到的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咨询,如有疑问必须在报名之前书面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应在标的展示期内充分了解、察看、查询标的显性和隐性瑕疵。未实地察看了解情况的竞买人不要盲目参与竞买,由于不了解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己承担,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视为竞买人对转让资料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全部接受,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示认可该等级价位,不得反悔。 甲方(出让方)确认:移交资产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第三方权益和其他债务,如有以上情况,由甲方全部清偿。 9、转让方因不确定的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暂停或终止网上拍卖,竞买人应退出竞买,转让方、我公司、交易平台不向竞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10、所有文书资料中,涉及到该标的面积数据、平面图、测绘图及有关情况的介绍,只是一般性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担保,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11、我公司在本次转让文件中提供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不排除在统计资料及打印过程中的失误,因此,本须知介绍情况若与标的物现状有差异的,均以竞买人所视现状为准,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 1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按合同约定方式履行成交价款支付义务,完整履行相关事项。 13、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必须熟读本《竞买须知》及《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并遵守所有条款。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与我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等协议文本。 14、以上特别说明竞买人应严格遵守,否则转让人可依法终止特许经营权协议,收回本次转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买受人违约的责任 1.买受人应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包括拍卖标的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款项的,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未按期配合委托方签订《湘阴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一体化经营权出让项目经营权出让协议》等手续的,视为违约,所交价款不予退还。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拍卖标的可再次拍卖。 3.买受人须承诺,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与委托方协商标的的移交手续。否则,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获得拍卖标的等情况,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十、标的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位于湘阴县标的所在地展示,并按照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 2.竞买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展示现场对标的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本竞买文件中关于标的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拍卖人在此之前所发出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的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类、品质、数量以及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选择竞拍和出价。 3.竞买人对拍卖人所发布的信息或标的状况有疑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函告拍卖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原因为理由而要求退标、退款、毁约。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活动实际情况对拍卖会资料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拍卖会开始时,竞买人一旦参与网络竞价,则视为竞买人一经知悉认可该修改或补充。该修改或补充均作为拍卖会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若出现委托人要求撤销某个拍卖标的情况,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3.签署《竞价通知单》和《竞价成交确认书》的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报名人承担。 4.竞买人在拍卖前一定要到拍卖标的的展示地现场认真查看甄别、勘察、考量,确认自己所要竞买的拍卖标的。 5.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文字性介绍包括标的物说明等意见性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有无缺陷瑕疵所作的担保。 6.本公司是依照国际惯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按照拍卖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凡参加拍卖会并竞价的,则视为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竞得标的后所有关于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所竞买标的有瑕疵为由毁约或提起诉讼。 7.再次提醒竞买人一定注意:其所意向竞买的标的可能有未经发现的瑕疵,所以请谨慎竞价! 8.本公司郑重声明: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所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1607号 联系方式:18890099090(胡女士) 以上资料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项目描述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企业
企业资质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注册地址
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太傅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624MB1866797B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小南
联系电话
18890099090
联系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16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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