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5】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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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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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5】032号
项目编号
ZCZR2025010009
项目名称
汨罗市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24 18: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2-27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汨罗市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汨罗市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 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 ZCZR2025010009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19,485,900.00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100,000.0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5-02-05 - 2025-02-27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汉山村
价款支付要求(一)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7日17时前付清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二)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后,须于2025年3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汩罗支行;账号:43050166768600000778)。 (三)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其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2-28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2-28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2-27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50.0%
委托方
50.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汨罗市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于2025年2月5日至2月27日(工作日9:00-17:00)在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汉山村(汉山矿区)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踏勘。(预约联系人: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李女士15207306360)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机构注册需先持营业执照或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以及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买保证金。 (二)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签订买卖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后应以本人银行账户(竞买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竞买成交的,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户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并在拍卖尾款结清时可抵作本次拍卖约定的应付款项;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 六、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数量来自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估算报告以及花岗岩砂石料资源市场价值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方量和吨位误差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和“可得到”状态为准。 2.标的品质以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实际开挖出的状况(可得到状态)为准,地质取样鉴定报告关于标的品质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出入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则一律视为本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所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5.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核实标的实物。 6.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买受佣金及其他费用 (一)买受佣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湖南省拍卖行业佣金收取比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并考虑到政府产业扶持政策以及降低买受人交易成本的需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金额的1.4%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佣金。 (二)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该规费由拍卖人代收代缴,并由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八、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拍卖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且出价必须大于等于当前价(当前价为起拍价时,竞买人的出价可以等于当前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倒计时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倒计时结束,无人继续出价,由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九、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5年3月3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买受人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7日17时前付清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交款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 账 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 (二)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后,须于2025年3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汩罗支行;账号:43050166768600000778)。 (三)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买受人为机构的,需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一、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条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委托人凭上述文件在2025年3月20日17时前与买受人签订《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开采合同》(合同文本请向拍卖人线下索取),并采取现场指认以及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标的,且双方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交付数量以建设项目实际能够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吨位(方量)为准。移交确认书签订后,即视为委托人和拍卖人已完成标的交付义务,并且买受人对上述的标的交付方式无权提出异议。 (二)买受人应在接到签约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与委托人签订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开采合同,并及时进场施工以及清运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且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后续的工程施工,同时在委托人的规定时间内将标的清运完毕。 (三)拍卖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拍卖无效,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拍卖费用以及交易服务费等约定拍卖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拍卖费用、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竞拍。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全部拍卖款。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价款、买受佣金和交易服务费等拍卖款项,导致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2.买受人未及时进场施工并清运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剩余土石方而影响建设方后续的建筑施工,或者未在建设项目完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清运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委托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买受人对自己成交的标的未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项规定和约定,并对此无任何异议。 (四)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三、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675888(办) 15207306360(李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督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委托标的按照“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2.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拍卖费用、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3.买受人在开工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采挖及填方、边坡支护和生态修复等设计方案,并经自然资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4.由买受人负责将配套设施用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山体开挖和边坡支护等工作,同时及时清运剩余土石方(以上内容下称“建设项目”),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委托人不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以及接入水电气等相关设施。 5.建设项目东边100米范围内有22万伏高压线,周边有房屋,开采方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施工作业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买受人应确保安全生产,并且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6.买受人或者其聘用的项目施工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和资格,并且由此涉及的相关事宜和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7.买受人(含其项目施工方,下同)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和生态环保要求进行作业。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和资格,并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且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件及纠纷均自行负责(含对第三方的赔偿)。 8.建设项目竣工期限为24个月(从成交之日起)。如因实际需要可顺延12个月,但应征得甲方允许。 9.买受人不得越界开挖山体,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10.由委托人按照标的成交价金额提供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标的转让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需开具成交价款发票,则在委托人提供开票资料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窗口代开,并承担应缴纳相关税费、基金。 11.由拍卖人开具佣金及费用票据,但仅限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披露内容
1.开采技术条件 剥采比<0.2︰1; 最小可采厚度1.0m; 强风化及中风化岩层最终开采边坡角:45° 原岩层最终开采边坡角:60°; 最小底盘宽度:40m。 安全间距:300m。 2.工程地质现状评价 根据工作区已施工钻孔揭露岩石的岩性、结构特征及成因,并参考有关岩土体已有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区内岩土体可分为土体、岩体两个岩组。 土体:主要由残坡积物组成,系基岩风化而成,以砂质粘土为主,厚度为0-1.5m,深部风化主要是由于裂隙较为发育,土体较松散,稳定性相对较差。 岩体:主要由燕山早期花岗岩组成,岩石抗压强度较大,属硬质岩类,抗风化及抗变形能力较好。 3.工程地质条件预测评价 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规模较大,开采后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不大,未来采场边坡最大边坡高度达84m,高度较大,且采场边坡由上覆粘土、砂质粘土、风化花岗岩及中风化花岗岩组成。由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可知,上部第四系粘土、砂质粘土层及中风化花岗岩稳固性差,抗变形能力较差,在暴雨等因素的诱发下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未来采场边坡稳定性较差,容易发生坍塌。因此,在开采时要特别注意,若发现边坡有失稳征兆,应立即采取护坡措施,可有效抑制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灾害的发生。 4. 用地范围环境地质现状评价 工作区及其附近没有地震活动历史记载,当地地震烈度小于Ⅵ度,地壳稳定性处于较稳定-稳定区。 工作区周边常住居民比较集中,其主要活动为从事农耕、种植。 区内植被较发育,岩石工程性质稳定,岩石抗物理风化作用能力强,稳定性好,局部虽地势陡峻,但未发生过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用地范围环境地质预测评价 依据开采方式、开采规模来看,未来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变化不大。 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区破坏山地面积 0.0497km2,破坏、占用土地均为荒山林地,且面积不大,开采过程矿石成分稳定,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因此开采不会对地表土石环境产生污染。 水资源、水环境:开采高程位于当地地下水位之上,开采排水不会引起地下水位降低;矿床不含有毒成分,矿山排水不会造成水质污染,因此矿山开采对水资源、水环境的影响较轻。建议在堆积区下游合理地段选择有利部位建设拦渣坝和排水沟,以确保当地居民的生活及环境不受影响。 人居环境:勘查区爆破安全距离内有耕地和基本农田,今后开采应加强注意安全防范,离居民区也较近,故矿床开采对人居环境影响较重。 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矿山的岩质边坡总体稳定;未来矿床为露天开采,采用台阶式开采,开采深度较大;露天开采边坡高度最大84m左右,可能存在发生边坡崩塌的危险性。 6.鉴于项目建设单位未做场地平整(如采挖及填方)以及边坡支护和生态修复等设计方案,建设项目的实际挖方量(即土石方量)、花岗岩砂石料开采量有可能存在数量误差,竞买人应根据建设项目现有的技术资料和自身经验进行评判,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该交易风险概由买受人承担。 7.由于建设项目需开挖至+62m标高涉及负地形采挖,会存在基坑积水及高陡边坡等问题,买受人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设计要求,并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开采。 8.项目建设方案中未明确区内边坡生态修复与边坡支护设计工作,如无有效的生态修复设计方案与边坡支护,将形成高陡裸露边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威胁下方厂房与人员的安全。 9.开采建议 (1)建议合理规划有序堆放剥离土体,为今后的矿山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2)开采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避免出现超深开采及高陡边坡现象。 (3)开采应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 (4)在开采过程中,为避免工业用水污染附近的农塘,建议做好截水、排水工作。
项目描述
拍卖标的为汨罗市汉山矿区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场地平整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 汨罗寰都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m³石材加工建设项目为汉山矿区二期配套工程,现经政府批准同意立项和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0497km²(范围见拐点坐标表),平场标高62米。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查及工程测量,配套设施用地场地平整需开挖土石方总量约134.3625万m³,其中:表土(含填土)剥离量约7.9425万m³,可纳入处置的石方量约126.42万m³(约合314.37万吨)。 通过岩样鉴定,开挖的石方为中细-中粗粒二云母二长花岗岩,其中:全风化花岗岩约19.58万m³(约合33.87万吨,含砂率 51.7%)、强-中风化花岗岩约51.63万m³(约合134.75万吨,含砂率 67.2%)、微-未风化花岗岩约55.21万m³(约合145.75万吨)。岩石呈灰白-灰色,矿石呈花岗结构、致密块状构造。中粗粒二长花岗岩矿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石英约 31%、钾长石约 30%、斜长石约 32%、黑云母约 6%、白云母约 1%;中细粒二长花岗岩矿石矿物主要成分为石英约32-38%、钾长石约23-30%、斜长石约26-36%、黑云母约4%、白云母约3-5%。根据岩矿物理性能测试,全风化、强-中风化花岗岩可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用砂;未风化花岗岩符合Ⅱ类建筑用碎石标准。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上述建设项目产生的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整体起拍价/保留价:人民币1948.59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特别说明: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估算报告、花岗岩砂石料资源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花岗岩砂石料伴生资源开采合同等文件,请竞买人在报名前到拍卖人处线下索取。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企业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汨罗市归义镇罗城路南侧106号-4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681096608597G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女士(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207306360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6楼
五、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