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编号岳公资产字【2025】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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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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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RMB
重要提示: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价交易规则》、《国有产权交易系统竞买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公告编号
岳公资产字【2025】062号
项目编号
ZCZR2025030003
项目名称
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片区40亩)田块整治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拍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3-10 17: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3-24 17:00:00
产权类型
资产转让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片区40亩)田块整治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拍卖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其他交易信息 标的属性
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片区40亩)田块整治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 ZCZR2025030003001
标的资产类别其他
转让挂牌价(元)23.77
是否设置优先转让权
是否有保留价
加价幅度(元)0.30
限时报价期(秒)300
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00
标的展示时间2025-03-11 - 2025-03-24
标的展示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
价款支付要求(一)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27日17时前根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自行付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二)成交价款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31日17时前支付首期资源预付款人民币100万元,此后砂石料经过磅计量出货并同步结算出货金额,但一旦资源预付款余额不足10万元时,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将预付款金额补足至100万元,否则不可继续出货。 (三)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31日17时前向委托人支付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四)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其他: 23.77元/吨(综合单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3-25 09: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5-03-25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3-24 17:00:00
竞得人保证金是否原账户退回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缴纳标准
(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缴纳比例
竞买方
100%
委托方
0%
代理机构服务费
———
竞买须知
受委托,我公司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采取网上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 汨罗市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片区40亩)田块整治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详见《项目描述》。 二、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应为具备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法人,并且本企业或其砂石料销售方应至少具备固定的洗选场地,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三、标的展示 于2025年3月11日至3月24日(工作日9:00-17:00)在湖南省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石鼓片公开展示,竞买人请提前预约并在向本公司线下索取田块整治范围地形图及地勘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预约联系人:刘女士13607301355)。 四、报名流程 (一)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实名认证(需持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按竞价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以及交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报名前请向本公司线下提交企业资质进行资格审核(砂石料由第三方销售的,还需提交销售方资质证书、砂石料销售合作承诺书,合作承诺书线下向拍卖人索取),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竞价系统”网上申请报名,否则需自行承担因资格条件不符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竞买出价无效以及成交结果被取消、保证金被没收等情形),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 (三)特别说明: 1.鉴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网上报名的竞买人、保证金及成交款的缴款人必须与拍卖成交后的买受人(含实际买受人)名称一致。拍卖成交公告由竞价系统自动生成,并且买受人名称不可更改,因此竞买人只能以自己的真实名义参与竞买,并且网上报名和出价一律视为其本人或本机构的行为。 2.竞买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竞买相关手续的,导致拍卖成交后在签订资源处置开采合同以及开具成交款项相应票据时,出现报名竞买人与实际买受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形,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报名后应以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向系统自动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竞买成交的,保证金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户名: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市东茅岭支行,账号:1907 0602 0920 0010 657,行号:1025 5706 0206),并在成交后可抵作拍卖约定款项之尾款;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 六、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交纳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买受人应按照项目建设的技术设计以及安全生产规程和生态环保要求组织施工,并在约定工期内竣工。由委托人组织相关部门以及村委会进行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可全额退还(不计息),但买受人出现违法违规及违约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情形除外。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委托标的按照“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2.标的数量来自地质勘察报告和储量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开采方量(或吨位)误差的任何瑕疵责任,如有出入一切以“现状”和“可得到”状态为准。 3.标的品质以田块整治施工过程中实际开挖出的状况(可得到状态)为准,地质勘察报告关于标的品质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出入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亲自勘查和认真核实标的并充分了解相关瑕疵,如未勘查标的和未了解瑕疵情况报名参加竞拍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一旦网上出价则一律视为本人已对标的瑕疵知悉和接受,以及对所发布的标的信息没有疑问和异议,并自行承担竞买风险,拍卖人不接受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标。 6.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竞价系统”的标的图片与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请竞买人务必核实标的实物。 7.依照《拍卖法》的相关规定,拍卖人已履行瑕疵告知义务,因此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交易服务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该规费由岳阳市交易中心开具财政非税收据(无发票)。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成交结果被取消的,均不可免缴或缓缴交易服务费。 九、网上竞价 网上竞拍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应当提前进入“竞价系统”,搜索本次网拍活动相应标的的竞价页面,查看拍卖标的信息,待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方可对标的出价。 本次网络拍卖会时间定于2025年3月25日上午9时开始,拍卖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自由竞价时间(60分钟)与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在网络拍卖过程中,竞买人可以先在自由竞价时间段内进行报价,当倒计时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后,竞买人在此时间段内出价,系统会按限时竞价时间重新倒计时。限时竞价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则倒计时结束,由竞价系统判定标的成交或流拍。 十、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买受人或代表其参与竞买的代理人必须在2025年3月27日17时前亲自到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拍卖成交付款通知书》等成交确认文件。 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买受机构的行政公章; 2.买受机构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缴纳的银行转账汇款凭证;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1)买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买受人的证照信息须与竞价系统注册及实名认证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一)交易服务费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27日17时前根据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自行付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二)成交价款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31日17时前支付首期资源预付款人民币100万元,此后砂石料经过磅计量出货并同步结算出货金额,但一旦资源预付款余额不足10万元时,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一次性将预付款金额补足至100万元,否则不可继续出货。 (三)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 买受人须在2025年3月31日17时前向委托人支付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0万元。 (四)特别说明: 上述款项的交款人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并以买受人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转账,且在银行受理时备注:成交标的的名称。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或他人代为付款,否则导致账款无法核实情形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二、移交拍卖标的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买受人按照本竞买须知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付清首期资源预付款、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后,向拍卖人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委托人凭上述文件在2025年4月8日17时前与买受人签订《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合同文本请向拍卖人线下索取),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标的交付采取过磅计量并同步结算出货金额的方式,交付数量以项目建设实际可产生的砂石料方量(吨位)为准。 (二)买受人应在接到签约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与委托人签订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并按要求及时进场施工以及过磅计量和清运建设项目所产生的砂石料,且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后续施工,同时在竣工期限内将标的过磅计量以及清运完毕。 (三)拍卖标的移交后,买受人应自行承担保管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含标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均自行负责,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一)导致拍卖取消或无效的违约责任 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总价(储量×起拍单价)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以及支付拍卖款项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拒绝或者拖延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证明文件以及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成交价款、项目建设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约定拍卖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买受人逾期超过20天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项目建设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等拍卖款项,不足充抵的,可以要求违约买受人继续支付;也可以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竞拍。 本公司郑重提醒:竞买人对自己的出价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竞买人谨慎出价,拍卖成交后按时签署成交证明文件并结清拍卖约定款项。 (三)受领标的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的时间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付清拍卖约定款项后逾期受领拍卖标的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2.买受人未及时进场施工并清运开采的砂石料或未按工期竣工验收合格而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后续施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买受人对自己成交的标的未完全履行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竞买人参与拍卖即视为认可和接受此规定和约定,并且无任何异议。 (四)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公告费、交易服务费、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四、其他事项 《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是本须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须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买人报名参拍前务必向本公司线下索取合同文本,并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合同条款(拍卖成交后须无条件与委托人签约),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十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咨询电话:0730-8675888(办) 13607301355(刘女士) 0730-8243109(市场监督部门) 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委托标的按照“现状”以及“可得到”状态(含瑕疵)进行拍卖和交付。 2.拍卖价格为整体打包处置综合单价,已扣除开采、回填、夯实、平整以及洗砂、筛分、加工、运输、销售等费用。 3.拍卖价格不包含交易服务费以及买受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4.买受人自行负责开采和销售砂石料资源,并及时将挖方区回填及夯实,同时及时清运堆放的砂石料,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委托人不负责提供施工便道以及接入水电等相关设施。 5.资源开采和土方回填及夯实工程竣工期限为120个日历天(从成交之日起),如因实际需要可适当顺延,但应征得委托人允许。 6.买受人应安全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件以及纠纷均自行负责(含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7.工程施工以及洗砂、筛分、装运、销售等涉及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或备案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涉一切费用。 8.工程施工和砂石料外运及土方调配运输、垃圾清运等如牵涉到与周边企业和村组、村民关系协调,所有协调事宜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9.买受人外运砂石料及调配运输土方等如造成道路损坏,则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
其他披露内容
1.买受人(含聘用的第三方,下同)以及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和资格,资源开采施工方案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和生态环保要求进行作业,并在进场施工前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环保方面的教育及培训,且为其购买工伤及人身意外保险,同时自行承担由此涉及的一切相关事宜及费用。 3.砂石料资源开采施工时序按区域(面积小于3亩)分期施工及完工,并及时将挖方区回填及压实至地面耕作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4.采区上覆少量剥离层及无用夹层,大部为水下开采。买受人开采时应加强管理,作业机械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垃圾储存器等环保设备,污染物应达标排放,以免污染周边水质。 5.所有砂石料出货须在装车前后到委托人指定磅房进行过磅计重,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计重磅单须经委托人、买受人和过磅方三方认可并签字确认,且根据计重结果结算出货金额。 6.买受人不得越红线、超范围及超深采挖,不得过磅漏车或计量作弊,否则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罪论处,并赔偿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被盗采或破坏所造成的损失。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
项目描述
标的为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片区40亩)田块整治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 罗江镇石仑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汨罗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发改部门予以立项(项目代码:2401-430681-04-01-970963)。为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村委会及村民要求将B片区40亩抛荒田地进行田块整治(“小田改大田”)。根据前期工程勘察,田块整治面积为2.67万平方米,挖方深度5米,施工过程中可产生砂石料约7.21万立方米(约合10.10万吨),实际数量以过磅计量为准。挖方及开采范围见《田块整治范围地形图》和《田块整治范围拐点坐标表》。 据钻孔揭露,在勘察深度内,场地下部岩土大体可分可分 6 层, 自地面向下各层分述如下: ①素填土:黄褐色、灰黄色,松散,稍湿,主要由粉质黏土组成,未完成自重固结,为新近填土。 ②粉质黏土:黄色、棕褐,硬塑,黏粒成分为主,粉粒成分次之,刀切面较光滑, 稍有光泽,无摇震反应,较湿,干强度高,韧性高,底部夹粉砂、细砂(约5~10%),随深度递增。 ③粉质黏土:黄褐色、棕褐色,可塑,黏粒为主,粉粒次之,刀切面较光滑,稍 有光泽,无摇震反应,干强度高,韧性高,局部夹粉砂、细砂约(5~10%),随深度递增。 ④粉质黏土:灰黑色、灰褐色,软塑,黏粒为主, 粉粒次之,刀切面较光滑稍有 光泽,无摇震反应,干强中度,韧性中,高压缩性,局部夹粉砂、细沙约(5-15%)随深度递增。 ⑤粗砂:黄色、褐黄色、杂色,稍密,饱和,由石英,长石,云母等组成,粒径为 0.25~2mm,颗粒含量超过 50% ,最大粒径为50mm 余为卵石、砾砂充填,及级配一般,分选性好,含泥量约为10%。 ⑥粉质黏土:黄色、棕褐黑色,硬塑,黏粒成分为主,粉粒成分次之,刀切面较光滑,稍有光泽,无摇震反应,干强度高,韧性高,顶部夹粗砂、砾砂约(5- 10% ) ,随深度递减。 采区紧邻交通要道,开采技术、运输条件相对较便利、可行。开采时应注意建材级配,可采用筛分方法,以达到质量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文件的规定,现将上述建设项目产生的砂石料伴生资源进行公开拍卖。 标的砂石料伴生资源整体拍卖起拍价:23.77元/吨(综合单价),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70万元。 特别说明:田块整治范围地形地质图、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报告、砂石料伴生资源评估报告、砂石料销售合作承诺书、砂石料伴生资源处置开采合同等文件,请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向拍卖人线下索取,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类型
企业
企业资质
1.竞买人应为具备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法人,并且本企业或其砂石料销售方应至少具备固定的洗选场地,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 2.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实缴注册资金范围
四、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汨罗市罗江镇人民政府
注册地址
汨罗市罗江镇东冲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30681MB0X8221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女士(湖南创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607301355
联系地址
岳阳市金鹗中路304号中环大楼6楼
五、相关附件